锦屏县人民政府  省联社黔东南审计中心

关于印发《金融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府发〔2022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金融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锦屏县人民政府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黔东南审计中心

                                    2022年10月19日

金融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金融机构座谈会精神和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赴黔东南州调研时的指示要求,发挥农信社金融服务优势,进一步扩大金融资源供给,持续支持锦屏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抢抓《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2〕7号)重大政策机遇,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立足锦屏县域资源特点及优势,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发挥农信社金融服务优势,奋力推进“一示范两样板”(即建设金融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示范县、打造林业生态锦屏样板、打造生态养殖锦屏样板),全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建设金融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示范县。按照“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的总体思路,聚焦全县各类市场主体、产业发展与重点区域的金融需求,无缝对接,精准服务,全力满足各类主体与项目的融资需求,筑牢乡村振兴基础。“十四五”期间,力争投放信贷资金150亿元以上,贷款新增15亿元以上,贷款余额突破50亿元,其中2022年投放30亿元以上,新增3亿元以上,余额力争突破39亿元。

(二)打造林业生态锦屏样板。依托锦屏县丰富的林业资源,围绕锦屏县“十四五”林业重点项目,在乡村绿化、植树造林等林业生态建设领域,在林业生态保护、林业基地建设、苗木培育、林下生态种植养殖等方面加大金融服务。“十四五”期间,力争投放林业生态产业信贷资金30亿元以上,贷款新增3亿元以上,贷款余额突破7亿元。

(三)打造生态养殖锦屏样板。以锦屏生态鹅主导产业为引领,积极培育水产养殖业,发展壮大林下养鸡、养蜂,稳定发展生猪产业,有序发展养牛、养羊,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加速推进生态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十四五”期间,力争投放生态养殖业信贷资金30亿元以上,贷款新增3亿元以上,贷款余额突破7.5亿元,其中2022年投放3亿元以上,新增1亿元以上,余额力争突破4.5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金融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示范县

1.支持产业发展。

(1)推进园区产业发展。紧扣锦屏县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围绕产业发展布局,在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产品升级、品牌塑造和龙头企业培育等方面加大税收、信贷等政策扶持,推进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园区,实现优势产业集聚发展。“十四五”期间,力争园区企业授信面达80%以上,信贷投放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锦屏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管局、锦屏农信联社;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坝区产业革命。按照“做精坝区”工作思路,推进做大坝区粮食、油料、蔬菜等高效经济农作物发展,信贷资金优先满足种植大户和示范户的融资需求,重点向科技兴农项目倾斜。“十四五”期间,每年单列春耕备耕、秋冬种信贷资金各1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锦屏农信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3)推进旅游产业发展。聚焦隆里古城、龙池多彩田园、雷屯美丽乡村、茅坪木商古镇、文斗苗寨、九寨北侗风情、锦屏文书文化等重点文化旅游项目,优化信贷匹配,支持建设旅游基础设施,支持发展旅游商品,推进康养、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十四五”期间,旅游产业信贷投放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锦屏农信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档案局、县工信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培育市场经济主体。

(1)支持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聚焦市场主体培育,全面掌握小微企业经营情况,进一步细分客群,加强企业白名单管理,制定适应小微企业需要、符合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建立企业融资项目库,落实好助企纾困政策,优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提升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可得性与满意度。“十四五”期间,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投放20亿元以上,确保普惠型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增两控”目标,余额力争突破12亿元,其中2022年投放6亿元以上,余额力争突破9亿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管局、锦屏农信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人行锦屏县支行、锦屏银保监管组)

(2)保障个体工商户稳健经营。要进一步摸清个体户的生产经营状况和金融需求底数,进一步优化融资政策,简化贷款流程,提高信用贷、首贷比例,以方便、快捷的方式有效满足个体户“短频快急”的金融需求。“十四五”期间,支持个体工商户贷款投放18亿元以上,余额力争突破10亿元,其中2022年投放5亿元以上,余额力争突破8亿元。(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锦屏农信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人行锦屏县支行、锦屏银保监管组)

(3)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聚焦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动态分类管理,持续做好信贷服务和增值服务,重点服务省、州、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授信面达90%以上,投放贷款10亿元以上,贷款余额突破1亿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金融办、锦屏农信联社、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商务局、人行锦屏县支行、锦屏银保监管组)

3.支持城乡居民增产增收。

(1)增强城乡居民生产发展。聚焦城乡居民在生产、生活和经营等领域的金融需求,提升金融服务功能和便利性,正确引导投融资和消费,优先保障民生贷款。力争2025年末农户贷款面达50%以上,新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5亿元以上,余额突破30亿元,城镇居民和单位职工贷款占比提升5%以上,其中2022年投放15亿元以上,余额增加2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锦屏农信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人行锦屏县支行、锦屏银保监管组)

(2)促进新市民就业创业。持续做优易地扶贫搬迁后续金融服务,完善投融资配套政策,设立新市民金融服务中心,探索党建+金融服务模式,确保金融服务不脱节、不断档。聚焦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等领域的融资需求, 积极推广创业担保贷款,精准提供平等、优质的金融服务。“十四五”期间,新市民评级授信达90%以上,累计支持贷款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移民局、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锦屏农信联社;配合单位:人行锦屏县支行、锦屏银保监管组、各乡镇人民政府)

(3)精准服务外出务工人群。提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加强“政、银、企”合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信社共同做好劳务输出组织及就业跟踪服务工作,加强协作联动,共享信息,对外出务工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出台匹配措施、政策、产品,满足外出务工农户“在地”和“在外”的双向金融需求,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十四五”期间,农民工评级授信达90%以上,累计支持贷款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锦屏农信联社;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快示范村建设。结合全县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扶贫攻坚规划,围绕雷屯、东庄、令冲、新化寨4个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村、全县20个生态文化村、100 个美丽乡村、30 个新农村集中建房示范点等项目,加快建设步伐,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十四五”期间,示范村产业发展贷款、绿色信贷规模逐年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信贷需求实现全覆盖,力争累计支持贷款3亿元以上,农户贷款面力争达60%以上,贷款利率呈持续向下趋势。(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锦屏农信联社;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强化社会治理建设。

(1)加强“党建金融联盟”。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开展“党建+金融”活动,由乡镇党委政府选派锦屏农信联社优秀党员到各村担任金融副支书(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探索打造以敦寨镇雷屯村为示范点的“文明积分超市”,把党建优势、金融优势转化为促进乡村振兴优势,实现党建阵地共建共用、网格共建共管、信用环境共建共享、日常工作共抓共推。“十四五”期间,全县行政村“党建+金融”联建面力争达100%。(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锦屏农信联社;配合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精神文明办、县委农办)

(2)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净化金融生态环境,从严打击电信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严厉惩戒失信行为,推进信用工程提档升级,持续开展信用单位、信用社区、信用乡镇创建,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探索农村信用工程与“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相融合,筑牢社会信用综合治理体系。“十四五”期间,农户、城乡居民评级授信面达100%,新市民、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评级授信面达90%,信用单位占比90%,信用乡镇占比达80%以上。(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人行锦屏县支行、锦屏农信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3)加强“三社联建”工作。有效整合农信社、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等资源要素,加快推进“三社联建”融合发展模式,实现优势互补,助力合作社发展壮大,助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2022年末确保实现合作社联建54家,创建州级示范社5家、县级示范社19家。(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锦屏农信联社、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商务局、人行锦屏县支行、锦屏银保监管组)

(4)加强黔农智慧乡村建设。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广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联社共同研发的黔农智慧乡村数字服务平台,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使平台成为党委政府推动农村现代化的帮手、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的抓手、农民共同富裕的助手,2022年底实现行政村平台推广使用全覆盖。(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锦屏农信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5)加强政策宣传和感恩教育。以普惠大走访为纽带,以院坝会、金融夜校等平台为载体,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政策、方针,普及金融知识,积极展示模范榜样力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引导群众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牵头单位:县金融办、人行锦屏县支行;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锦屏农信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锦屏银保监管组)

5.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1)完善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提升网点服务质效,增强网点服务能力,打造集医保、社保等生活缴费一体的“村村通”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建设移动便民支付工程,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高效支付服务需求。(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锦屏县支行、锦屏银保监管组、锦屏农信联社;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持续用好财税金融政策。要向上争取再贷款支持,充分用好“民贸民品”政策。加强与省农业担保机构的合作,分散贷款主体发展风险和银行经营风险。“十四五”期间,力争再贷款使用余额突破6亿元。(牵头单位:人行锦屏县支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锦屏农信联社;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金融办、锦屏银保监管组)

(3)持续执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及贴息延长至2025年,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扶持有发展意愿、缺少发展资金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发展产业稳定脱贫,做到应贷尽贷。“十四五”期间,力争投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3亿元以上,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0.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锦屏农信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金融办、人行锦屏县支行、锦屏银保监管组)

(4)持续实施减费让利。用好纾困帮扶、风险补偿、财政贴息、财税奖补等政策,推广“乡村振兴产业贷”等低成本信贷产品,降低首贷户利率,对受疫情影响遇困的市场主体持续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持续免除开户、短信通知、抵押登记、评估等服务费用,降低金融消费成本。“十四五”期间,投放“乡村振兴产业贷”10亿元以上,2022年力争投放 0.5亿元。(牵头单位:人行锦屏县支行、锦屏银保监管组;责任单位:锦屏农信联社;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5)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承载能力。健全完善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机制,深入开展“雷霆风暴”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农信社完善公司治理,增强县域服务功能,有序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优化农信社各项监管指标和股权结构,推动农信社改制为农商银行,助力农信社社保卡发行应用工作,支持农信社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强化支农支小功能,提升服务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能力,进一步提升农信社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锦屏农信联社;配合单位:人行锦屏县支行、锦屏银保监管组、各乡镇人民政府)

(6)持续争取省联社政策支持。积极争取省联社产品创新、金融科技创新等优先在锦屏落地,更好支持锦屏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围绕医疗、教育、人居环境、污染整治等民生项目,主动向贵州省信合公益基金会申请公益资金帮扶锦屏经济薄弱环节与社会弱势群体。(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锦屏农信联社)

(二)打造林业生态锦屏样板

6.推进林业生态保护。加快锦屏国家储备林建设步伐,用好国储林政策,完善林权抵质押贷款融资方式,在幼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大径级杉木培育、人工采伐、人工补植和造林等方面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助力做好林业生态保护工作。“十四五”期间,力争投放林业生态保护贷款4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锦屏农信联社,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7.推进林业基地项目建设。针对油茶高产示范基地、苗木花卉基地、特色中药材基地、森林康养基地、万亩铁皮石斛综合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农信社要主动与政府、项目实施单位对接,提供账户开立及维护、工资代发、有效信贷资金等金融服务,全力保障项目资金供给,推进各类项目顺利实施。“十四五”期间,力争投放林业基地项目建设贷款3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锦屏农信联社,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推进发展经济林产业。聚焦油茶、核桃等特色经果林产业,推进全县经济林产业发展壮大,在招商引资、科技合作、苗木培育、整地植树、施肥护林、采摘加工等环节上不断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做实金融服务,支持以柃木(该花的蜂蜜称为野桂花蜜)为主的蜜源林建设。“十四五”期间,力争投放经济林产业贷款1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锦屏农信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投资促进局)

9.推进发展林下种植业。发挥金融杠杆撬动作用,强化信贷支持,发展壮大林下中药材、食用菌、魔芋、林鸡、林蜂等产业,打造集育苗、管理、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推进林业富民增效。“十四五”期间,力争投放林下种植业贷款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锦屏农信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投资促进局)

10.推进发展森林康养旅游。依托锦屏丰富森林资源,围绕森林公园、森林人家、森林山庄、森林农家乐、森林康养运动、森林避暑基地等,紧扣木商文化元素,加大信贷支持发展森林旅游业。“十四五”期间,力争投放森林康养旅游贷款3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锦屏农信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投资促进局)

11.推进发展林木产品泛家居。紧扣锦屏经济开发区新型建材产业园,做大做强林木产品泛家居,引导木材加工企业向工艺品方向发展,推动木屋、家具、装饰板等林产品向高端化发展,在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产品升级、品牌塑造和龙头企业培育等方面不断加大信贷扶持力度。“十四五”期间,力争投放林木产品深加工信贷资金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锦屏农信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

(三)打造生态养殖锦屏样板

12.推进生态养鹅全产业链发展。紧扣打造鹅产业园发展规划,围绕上游养鹅、中游加工、下游康养活动的鹅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模式,强化资源配置,优化政策措施,在商品鹅养殖、鹅产品加工及销售、鹅餐饮业以及敦寨羽毛球小镇建设等方面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引导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积极参与从事生态养鹅,信贷支持培育鹅产业示范户和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推动生态养鹅向社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十四五”期间,力争投放生态养鹅产业贷款1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锦屏经济开发区、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锦屏生态鹅业公司、锦屏农信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13.推进生态水产养殖业发展。在保护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前提下,信贷支持在县境内水域发展以投放净水类鲢鳙鱼为主的水产养殖,对稻花鱼、龙虾、鳖、螺、鳝等特色渔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动“稻+鱼”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锦屏腌鱼”产业的融资需求,支持鱼产品加工、冷链物流配套建设,推进腌鱼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生产,助力将锦屏建成全州重要的特色渔业基地。“十四五”期间,力争投放生态水产养殖业贷款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锦屏农信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水务局、贵州水投锦屏有限责任公司、县乡村振兴局)

14.推进畜禽产业提升发展。发挥金融杠杆撬动作用,发展壮大林下养鸡,稳定发展生猪养殖,有序发展养牛、养羊。加大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养殖大户、示范户的信贷资金需求,优先满足黔东南小香鸡林下放养、熟食猪养殖模式等特色养殖融资需求。“十四五”期间,力争投放畜禽产业贷款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锦屏农信联社;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

15.推进生态农产品购销对接。聚焦大数据、电子商务等信息技术平台,扩大生态农产品购销服务,加强电商、经销商等销售环节的金融服务,运用直播带货、黔农云商城上架等方式,带动生态农产品县内外消费,提高贵锦鹅、裕和腌鱼等锦屏生态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助力“锦货山珍”走出杉乡,促进生态农产品绿色化发展。“十四五”期间,力争在生态农产品购销环节上投放贷款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锦屏农信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与省联社黔东南审计中心成立“一示范两样板”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县长和省联社黔东南审计中心主任任双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省联社黔东南审计中心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一示范两样板”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人行锦屏县支行行长、锦屏银保监管组组长、锦屏农信联社主任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分工。县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采取更加有效的办法、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帮助补齐区域发展短板,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立足实际,组建工作专班,配强队伍、压实责任、明确重心,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调度。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专题会,专题研究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和急需解决的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年总结”方式开展重点工作跟踪调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阶段完成、抓出成效。

(四)强化宣传报道。县政府办公室要充分利用网站、县融媒体中心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报纸等平台加大宣传,对接各类媒体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好的措施、经验及成效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五)强化督导问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导,定期跟踪督查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适时将重大事项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协调解决。要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广“一示范两样板”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或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