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6日13时许,启蒙派出所联合启蒙交警中队在辖区丁达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时,发现龙某城所驾驶车辆内有大量烟花爆竹,且驾驶人员无法提供危险品运输资质等相关运输证件,车辆也非危爆物品运输特种车辆,经依法检查,龙某城驾驶的商务车有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28件。
检查结束后,派出所民警传唤龙某城至执法办案场所询问,龙某城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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