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金忠权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锦府任〔2024〕43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金忠权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锦府任〔2024〕43号
县属有关企业:
县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金忠权同志任贵州杉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试用期一年),作为贵州杉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建议金忠权同志不再担任锦屏县杉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试用期一年)职务,不再作为锦屏县杉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锦屏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