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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3-358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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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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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锦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屏县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屏县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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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屏县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府发〔2023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锦屏县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锦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锦屏县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贵州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3〕1号)和《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23〕8号)精神,加快推进锦屏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气象保障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结合锦屏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州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以气象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聚焦“扬优势强产业、补短板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主任务,用好“一体两翼”主抓手,围绕主导产业抓招商抓项目主旋律,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锦屏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体系更加健全,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气象服务保障锦屏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气象灾害监测率提升到90%,实现智能网格预报空间分辨率提升到1公里,预报准确率提升到85%,暴雨预警提前量提升到110分钟以上,强对流预警提前量提升到45分钟以上。气象灾害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年均GDP占比控制在0.5%以内。

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工作与锦屏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监测系统更加精密,无缝隙、全覆盖的预报系统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全县抵御气象灾害、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一)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网。加强气象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气象业务基础,统筹全县气象观测站网布局设计,科学加密观测空白区、薄弱区和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等区域的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提升应急观测能力。2023年新建六要素自动气象站1套,四要素自动气象站6套,单要素自动气象站1套,视频障碍现象仪1套,锦屏X波段天气雷达1部。2024到2025年,建设航道气象站2套,农田小气候站1套。实现多要素自动气象站乡镇全覆盖,弥补气象灾害监测盲区。(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精准气象预报体系。推广应用1公里智能网格预报业务系统和新一代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系统,实现灾害性天气、高影响天气的全过程监测和实时预警。加强雷达、卫星产品和区域数值预报模式产品解释应用,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的精准预报能力。发展中小河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镇内涝等精细化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提升防汛抗旱气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三)建设精细气象服务系统。发展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强化智能研判、自动生成、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机制,面向政府、部门、行业、公众等各类社会群体提供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以及行业专业气象服务。推动新一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接入,实现预警信息向各级应急责任人精准靶向发布。利用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开展基层防灾减灾救灾示范村建设,推动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基层自然灾害防治体系。(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气象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应急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黔东南州及所属县级气象局业务基础提升建设项目(锦屏段),2025年黔东南州锦屏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升气象台站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实现气象台站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绿色安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三江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气象创新能力建设,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为农服务、人工影响天气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大对气象人才培养力度,利用本地资源,支持气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气象、防灾减灾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在职人员学历提升,培养1名高级职称和2名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包含地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编制)。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应急局、县总工会)

四、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一)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防御应对能力。建立基于影响预报的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多部门联合构建分灾种、分行业、分区域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决策共享平台,加强气象灾害分时段、分强度临近预警。将气象防灾减灾示范村纳入乡村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深度应用,完善强降水“三个叫应”标准。完成锦屏县城市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锦屏县安全生产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加强城乡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和防灾警示教育纳入组织部门教育培训计划,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应急责任人气象灾害安全培训。加强气象科普场地建设,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将气象灾害预警纳入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雪凝灾害等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强化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建立形成地方党委政府主导的气象高级别预警“停工、停学、停业、停运”等紧急应急管控强制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升人工影响天气防灾减灾能力。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共同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常态化开展安全监管和人工防雹增雨。加大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投入力度,2023年到2025年,完成炮站升级改造1个;更新移动自动化火箭架1套,火箭车1辆;新增固定火箭作业装备2套;建设移动车载作业指挥系统1套,固定作业指挥终端2套,固定作业点安防系统2套。到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防雷安全监管。将防雷减灾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开展“互联网+”防雷监管。将建设工程防雷行政许可事项融入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机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的划分,推动防雷重点单位应用雷电精细化预警系统,做好雷电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检查和雷电灾害科普宣传。(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工信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气候可行性论证。依据贵州省颁布的可行性论证目录,将锦屏县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基本建设审查内容,依法做好城乡规划和交通、水利、能源、工业园区等重大项目、重大规划的气候可行性和气候承载力论证。(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

五、提高气象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一)实施水资源安全气象保障行动。把气象设施纳入水网一体规划同步建设,推进气象信息融入水源建设、水利设施运行和水资源调度环节,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气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水务局)

(二)实施旅游产业化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与旅游深度融合,为开展休闲康养、度假、露营、夜游等旅游新业态提供气象服务支撑,助力旅游产业化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能源安全气象保障服务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提升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建设运行、调配存储的气象服务水平。强化新能源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保障服务。(责任单位:锦屏供电局、县气象局、县工信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交通运输安全气象保障行动。2024年到2025年,新建航道气象站2套。应用智慧交通气象服务平台,开展公路交通恶劣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开展以高速公路、铁路等为重点的交通运营和安全保障气象服务,增强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处置和运营管控气象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提高气象服务农业现代化水平

(一)强化粮食安全和农业产业气象保障。把气象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加强农业气象观测,2025年建设1套农田小气候站,提高粮食生产全过程精细化气象服务能力,提高水稻生长和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水平。加强遥感和农业天气指数保险服务,提升特色产业全过程全链条气象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升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能力。加强农村气象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高气象预警信息在乡村传播覆盖面,筑牢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围绕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积极创建气候宜居美丽乡村。持续提升农村气象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助力脱贫地区农民增收致富。(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气象支撑

开展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普查、区划和开发利用,提升新能源开发利用气象服务能力。实施生态气象保障工程,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服务,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为大气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能源结构优化和城市产业布局提供科学气象支撑。(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县自然资源局)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要充分认识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加大对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加强气象工作统筹规划及重点任务的督促落实。(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

(二)统筹规划布局。统筹气象设施布局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把所需气象设施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和工程项目,促进气象资源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推进气象领域产学研用融合发展,实现供需适配、主体多元。(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

(三)加强投入保障。切实加快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地方气象高质量发展所需的人工影响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乡镇自动站维护、防雷安全监管、气象科普、天气预报影视制作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气象干部职工绩效奖励,保障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的改革性补贴、奖励性绩效、退休人员慰问、年终考核奖等地方津贴补贴。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

(四)加强法治建设。建立完善气象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严格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司法局)

(五)加强落实监督。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要建立对本实施方案的监督评估机制,每年12月向县政府书面报告推进落实情况,并适时报告重大项目进展和需要督办事项,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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