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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5-3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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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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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锦屏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锦屏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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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锦屏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管理,近日,县人民政府印发《锦屏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应急管理部等13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省人民政府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24〕8号)、《州人民政府黔东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黔东南府发〔2024〕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起草过程

2024年11月29日,州人民政府出台了《黔东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12月6日,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锦屏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于12月10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征求部门意见建议9条,采纳6条,不采纳3条,对于未采纳的意见建议逐项说明了理由,并逐一进行解释沟通。于12月11日至12月24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挂网征求意见,未征求到意见建议。于12月25日,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实施方案》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于12月25日,征求州消防救援支队意见建议,征求到意见建议3条,采纳3条。于12月25日,县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同意按程序提请决策机关研究讨论。于2023年3月30日,经锦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2月28日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9条22款,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建设责任、建设标准、员额配置、人员录用、保障政策、合同签订、队伍管理、工作要求等内容。主要侧重于四个方面:

(一)建设标准。主要遵循“依法建队、按需配备”和“建强边远、建强重点”的原则,对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标准进行了明确。一是严格按照国标《乡镇消防队》(GB/ T35547—2017)进行建设。二是在敦寨镇(全国重点镇)和启蒙镇(边远乡镇)建成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实现以城区、敦寨、启蒙为中心点,应急救援力量快速投放和全域覆盖,形成救援三角辐射全县。在大同乡、铜鼓镇、新化乡、钟灵乡、偶里乡、平略镇、固本乡、平秋镇、彦洞乡建设二级乡镇专职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在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新建二级专职消防队。三是结合我县地形地貌、历史文化分布、工业产业分布、道路交通等实际,在隆里乡、三江镇、茅坪镇、河口乡以及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等涉及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重点旅游乡镇、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工业园区、全国历史文化名村、高速公路出入,以及“一路三线五区”沿线、州界沿线乡镇在建成二级乡镇专职队基础上适当提级建设。

(二)员额编配。主要遵循“依法配备、按需补缺”的原则,对全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人员配置进行了明确。一是统一标准。明确县、乡镇的员额配置限额,作为后续人员招录的依据。二是依法配备。人员岗位、员额数量严格按照国家、省、州以及国家消防救援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州消防救援支队相关文件要求。三是人员编配。结合部分因任务需要提级建设的乡镇专职队,以县人民政府批复确定的人员编配数为准,在规定员额基础上进行增加。四是科学谋划。结合消防救援机构加挂“消防救援局”牌子以后,“承担属地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全面落实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执法公示等制度”的法定要求与国家队指战员编配数少、任务完成困难的客观实际,编配相应数量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来进行辅助执法、综合监管和灭火救援,以确保消防救援机构各项职能任务的更好履行。

(三)保障政策。主要遵循“依法保障、符合实情、规范统一”原则。即首先是符合县情实际和消防救援工作高强度、高风险、高压力职业特点,相比其他行业保障水平有适度提高。鉴于其与国家队编制内同工同岗位实际,参照编制内享受部分相同的津补贴,考虑其与国家队编制内招收途径、素质等因素,总体上把控比国家队编制内待遇稍低。

1.经费保障。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经费专款专用、分开核算,有利于消防救援机构和财政部门制定预算、争取经费,确保不出现因经费保障不到位、车辆装备维护不及时、人员工资拖欠等因素导致专职队履职不力、人员工作不安心等问题。

2.工资待遇。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落实后,通过科学设定级别工资、岗位工资、年限档次、艰边津贴、执勤补贴和现场救援补贴、奖金等方式区分不同级别、不同岗位的待遇差距,体现岗位级别差异和按劳分配差异,最大限度发挥激励作用。

(四)队伍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训练规定,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特别是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不少于8人在位,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不少于5人在位。定期对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制度规定、基础体能达标等情况。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机制,采取集中培训、驻队轮训的方式,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每年到县消防救援机构开展不少于15天的跟班轮训。新队员进队后,由县消防救援机构组织队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每年定期组织全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灭火实地演练和业务技能比武竞赛,提升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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