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府提复〔2023〕11号
胡承勇、龙永旺、吴静、杨秉贵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管护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村停车场、客车招呼站、风雨长廊、凉亭、风雨桥等小型公共基础设施的修建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村民的出行、休闲和娱乐,普遍受到群众的点赞和欢迎。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上述公共基础设施属于“负责清单”,不属于财政衔接资金支持范围。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各类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当前正积极开展和美城乡“四大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着力解决你们提出的问题,城乡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鉴于县级财政困难,暂时没有专项资金支持你们提出的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管理。下步我县将积极申报有关项目资金统筹解决。
锦屏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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