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 > 信息公开 > 机构概况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机构职能职责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一、单位总体概况

根据《黔东南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东南党办通【201954号)和《中共锦屏县委锦屏县人民政府关于锦屏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锦党发【20191号)文件,撤销锦屏县环境保护局,组建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为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的正科级派出机构。

二、基本信息

1.部门名称: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

2.主要负责人:周仕龙

3.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4.办公室电话:0855—7227098

5.办公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三江镇赤溪坪社区民族风情园售楼部三楼

6.通讯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三江镇赤溪坪社区民族风情园售楼部三楼

7.邮政编码:556799

三、职能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生态环境法规、规章草案。配合上级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

2.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对县、乡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执行情况,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以及环境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中央、省委、州委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3.负责一般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做好全县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对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配合上级部门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全减排目标的落实。落实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的措施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环境纳污能力,贯彻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全县污染物排污单位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5.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级财政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协助国家税务总局锦屏县税务局做好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工作。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贯彻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7.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按职责对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职责监督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改变对野生动物的危害并依法调查处理。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8.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的措施,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与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9.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应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黔东南州锦屏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准入清单、《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锦屏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0.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标准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推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发布全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1.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拟订贯彻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的措施,综合协调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开展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牵头协调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支持保障工作,指导环境监测尤其是疫情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空气环境应急监测,按职责指导做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的收集、转运、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局领导公务活动,组织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党政文电、档案、印章、机要、保密、维稳、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会务工作;负责组织起草综合性会议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负责组织督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和公务接待等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局内部的绩效考评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局机关思想政治、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工青妇等方面工作;承担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人:范述木

电话:0855-7227098传真:0855-7227098邮编:556799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三江镇赤溪坪社区民族风情园售楼部三楼

(二)行政审批股。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颁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负责人:姚仁雨

电话:0855-7227537传真:0855-7227098邮编:556799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三江镇赤溪坪社区民族风情园售楼部三楼

(三)锦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执法检查;负责组织开展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等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负责组织开展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检查;负责组织开展对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执法检查;负责组织开展对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检查;负责组织开展对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检查;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执法检查;负责组织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的执法检查;参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处理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承担局机关交办其它事项。

负责人:龙俊明

电话:0855-7228622传真:0855-7227098邮编:556799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三江镇赤溪坪社区民族风情园售楼部三楼

(四)锦屏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锦屏县生态环境监测。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现场监测和采样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完成州生态环境局、所属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杨夏青

电话:0855-7226138传真:0855-7227098邮编:556799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三江镇赤溪坪社区民族风情园售楼部三楼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