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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关注】​县疾控中心多举措应对“长春生物疫苗事件”服务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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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长春生物狂犬病疫苗事件的处置工作,县疾控中心本着客观、公正、不夸大、不传谣的原则,多举措直面群众疑问,服务公众健康。

一是立即做好疫苗自查。接到疫苗自查通知后中心立即配合县卫计局下发通知到中心接种门诊和各乡镇,及时对2014年1月1日-2018年7月31日的16个狂犬病疫苗接种门诊进行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信息调查,并对收集到的5151条接种个案信息全部进行追踪登记。目前锦屏县已全部停用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

二是规范二类疫苗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紧盯中心门诊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大督查、大整改,杜绝自购疫苗、自带疫苗等二类苗管理不规范的现象。

三是强化正确舆论引导。在中心大门LED电子显示屏公示咨询电话,在一楼接种门诊设置专门的狂犬病疫苗接种咨询服务点,并在醒目处张贴告知单,告诉广大群众贵州省无问题疫苗流入,每天固定工作人员接听群众咨询电话。

四是做好技术支撑及答疑。成立锦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疫苗续种补种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锦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疫苗续种补种方案》,同时制作关于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答问的专题宣传栏,广泛告知在外已经接种了长春长生狂犬病问题疫苗部分针次,但尚未完成全程的接种者,按照《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要求完成后续接种工作,切实维护接种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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