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锦屏自然资源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锦屏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主体包括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及所管理下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股室。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局的机构设置、管理职能、人事任免及领导成员分工、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办事指南及调整情况;

2.自然资源公报,非涉密的自然资源基本数据、基基础图件(地质图、土地利用规划图等);

3.土地、矿产资源、测绘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以及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要求;

4.局“黔东南自然资发”文件,局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

5.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非涉密的重大督办事项,局重大活动、工作大事记,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重点工作;

6.局组织实施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市场信息;

7.锦屏县自然资源政府基金(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条件,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执行情况,矿产资源、基础测绘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执行情况;

9.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预报、处置情况内容,土地征收标准和方案;

10.局直接查处的对社会具有广泛影响的非涉密的重大违法案件;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本机关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主要是通过锦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ping.gov.cn/)和其他新闻媒体等依法主动公开上述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县级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锦屏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锦屏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855-7221755

传真号码:0855-7221755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三江镇码头社区236号

邮政编码:556799

2.申请方式

向锦屏县自然资源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锦屏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以下网:http://10.11.2.144/upload/U0202205/U020220507/U020220507383405921398.doc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锦屏县自然资源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三江镇码头社区236号,联系电话:0855-7221755)负责接收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当面提交申请表,由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转受理机构办理。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锦屏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6.费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锦屏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55-7221755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三江镇码头社区236号

邮政编码:556799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锦屏县司法局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三江镇潘寨村

邮政编码:556799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锦屏县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三江镇潘寨村

邮政编码:556799

附件:锦屏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锦屏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