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县教育系统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锦屏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促进全县教育系统自觉学法、讲法、用法,进一步提高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制定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直接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把坚持全面推进法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制定《锦屏县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县教育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等系列文件,并在年初教育工作会上对普法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把普法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目标年度综合考核,全县教育系统普法工作和依法治教工作做到了,有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阶段重点、年终考核。三是认真落实局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截至目前,县教育局主题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于1月10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于4月30日、5月10日、6月18日、8月2日、9月13日、12月20日集中开展学习研讨活动,共开展集中学习7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教育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会,邀请法律专家(顾问)到会宣讲,局机关全体干部、中小学校长(党组织书记)、幼儿园园长、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参加学习,有效提高领导班子、机关干部及学校校长(党组织书记)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化解教育矛盾、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的能力。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持续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素养
1.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中共锦屏县纪委锦屏县监察局关于印发《锦屏县“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锦纪通〔2014〕4号)相关规定,制定《县教育局“三重一大”党组决策制度意见》,形成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机制等,确保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心有规矩、做有标准。执法行为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执法过程记录,提高了调查取证的证明力,对被管理对象形成了威慑,同时对执法人员自身执法行为规范起到监督作用。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2024年春秋季开学初期,核算中心和督导室对全县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高职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营养餐、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进行检查。共检查中小学、幼儿园71所,其中:中小学49所,幼儿园22所,职业学校1所。指导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责任,规范了实施流程确保了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法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已办理执法证3人,开展全面教育督导检查4次,覆盖学校285场次;教龄荣誉证书办理39个;寄宿学生生活补助631.48万元,涉及学生11986人次;中职助学金及免学费211.11万元,涉及学生2111人次;教师资格认定113人;办理信访件1件;接待群众来访49人次;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有力维护了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3.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面,定期按计划开展专题培训活动。2024年1月县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与教育行政执法密切相关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并进行了经验交流。我局组织3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学习,并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3人。
4.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方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保障依法行政。聘请吴泽华同志为县教育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单位规范性文件和重要合同起草,参与行政纠纷问题解答、行政复议事项研究,就本部门已经发生、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认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充实我局依法行政专业队伍力量,保障我局依法行政。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2024年1月以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合格性审查规范3个文件过程,分别为:《锦屏县教育高质量发展评价奖励实施方案(试行)》《锦屏县关于加强城乡教育资源布局均衡协调配置实施方案(2024—2028年)》《锦屏县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通过政府网站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条,《锦屏县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政府网站发布。
2.及时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接到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7项,协办事项3项;接到承办县政协委员提案17项,协办事项6项,所有承办件的答复意见均已按照时间节点和规范流程办理,回复满意率100%。
3.2024年,我局收到县人民法院《锦屏县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黔2628法建〔2024〕1号)1份;收到锦屏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学生营养餐学生餐资金监督管理的监察意见》(锦监〔2024〕6号)1份;收到县检察院《锦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锦检建〔2024〕2号)、《锦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锦检行公建〔2024〕20号)共2份;收到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单位职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建议的函》(锦公函〔2024〕15 号)、《关于加强单位职工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建议的函》(锦公函〔2024〕46号)、《关于加强学校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建议的函》(锦公函〔2024〕44号)、《关于加强学校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建议的函》(锦公函〔2024〕45号)、《关于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建议的函》(锦公函〔2024〕169 号)、《公安建议书》(锦公建〔2024〕1号)共6份;截至目前,以上10份建议、函件均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回复。
(四)加大法治教育普及,确保普法宣传到位
1.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借助电子屏、宣传栏、横幅标语、板报、橱窗、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等宣传载体,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结合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教育引导全县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师生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宣传者和忠诚践行者。县教育局56名干部职工、全县71所学校、37776名中小学师生积极参加学习宣传,实现100%全覆盖。
2.聘任龙阳等59名同志为法治副校长兼法治辅导员,定期在学校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活动,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大力推动依法治校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共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宣讲活动287场次。
3.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及时开展,锦屏县教育局认真部署,及时向全县中小学转发县委宣传部 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印发〈2024年锦屏县“民法典宣传月”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锦法治办通〔2024〕5号)文件,同时下发了《锦屏县教育系统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的工作提示》(以下简称“工作提示”)。“工作提示”下发后,县教育局适时安排局机关干部深入学校(园)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调度,要求学校对照“工作提示”要求及时开展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学校利用集会、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电子屏、橱窗、横幅、板报、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家长、社会宣传,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中,形成小手拉大手的良好格局。活动普及校(园)71所,开展活动71场次,普及中小学、幼儿园35461人,普及教师2315人,实现全覆盖。
4.加强校园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制定下发学校防震减灾应急预案,要求各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以上应对防汛、消防、地震等灾害性事故以及治安防控的紧急疏散演练活动,严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我县教育系统基层应急处置机制,根据省、州校园消防演练、防爆应急演练相关要求,布置全县学校幼儿园开展新学期应急疏散演练,效果良好。今年以来,我县71所片区完小幼儿园以上学校共计开展各种安全逃生演练305场次,师生参与86500余人次,做到每所学校今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安全逃生演练活动,人人参与逃生演练活动,通过开展安全自查与主管部门不定期督查活动,进一步完善了我县校园安全工作机制、提升了我县学校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能力和师生避险、逃生、自救能力,使得我县校园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
5.通过节假日对每个学生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家长会、家访、电话联系、家长微信群、家长QQ群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每个学生家长都得到普法教育,小手拉大手的普法行动取得显著效果,受宣传教育家长41000余人次。
(五)加强未成年人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为推动形成人人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根据锦屏县未保办《关于开展锦屏县2024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锦屏县教育系统各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一是开展走进禁毒教育基地活动。6月26日,偶里小学组织学生200余人走进禁毒教育基地,参观禁毒展板,提高学生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各学校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播放禁毒宣传片1部,牢固树立起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防范意识。通过升旗仪式开展“增强禁毒意识,自觉抵制毒品”禁毒教育活动,开展“关爱少年儿童,法治相伴成长”未成年人保护专题教育活动。二是开展走进法庭教育实践活动。5月28日,锦屏县教育局联合锦屏县人民检察院组织锦屏县城关第五小学五年级50余名学生代表参加“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与学生过个不一样的“六一”儿童节。 三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利用主题班会、法治副校长普法活动等开展未成年学生宣传教育,向学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开展法治副校长兼法治辅导员进校园向中小学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共开展216场送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普及校(园)71所,开展活动71场次,普及中小学、幼儿园35461人,普及教师2315人,实现全覆盖。 五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护苗行动”,强化学生的交通、消防、食品安全、心理健康、防范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安全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存在的困难
(一)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系统。虽坚持参加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但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够,缺乏对政治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把握。
(二)执法队伍缺少专业人员,在执法队伍中没有一位是法学或相关专业出身,对于依法行政相关知识一知半解,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我局无执法权,涉及民办教育及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等现象,我局只能去调查了解情况,没有行政执法权力,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较大程度降低办事效率,影响专业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组织开展好“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
(二)继续抓好干部学法用法,采取多渠道多形式,让干部职工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培养干部将法治思想贯穿工作全过程。
(三)继续深入推进“送法进校园”工作,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司法、公安、消防等部门,结合《县教育局2025年度普法计划》等特殊节点,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四)继续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力度,宣传工作常抓不懈,共同营造全民学习“民法典”浓厚氛围,让民法典走到人们的生活中,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权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五)不断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队伍,寻求司法部门帮助,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学习和借鉴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业务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力量,大力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
锦屏县教育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