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安全指导。乡镇自用船舶和渡口的监管压力大,县交通运输局一是深入涉水乡镇进行水上交通安全指导,二是下发工作提示单、函和通知;三是强化现场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工作内容。截至目前,共深入乡镇指导工作5次,深入渡口执法检查9次,检查乡镇自用船舶326艘次,下发工作提示单、函和通知2次,强化了对乡镇的水上交通安全指导。
强化船舶检查。深入客运码头、渡口开展排查治理各类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加大对船舶无证航行、船员无证驾驶、超员超载、不按规定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自用船水上垂钓行为进行制止,推动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全面落实、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同时,积极运用视频实时监控,掌握辖区水域通航情况,及时掌握船舶航行动态,实现远程监控和维护船舶航行安全。今年以来,共组织巡航巡查262组次,出动执法人员557人,执法车262车次,执法船13艘次,巡查航道652公里,检查码头26座次,行政处罚案件5起,罚款0.8万元,督促整改水上交通安全隐患16起。
强化值班值守。及时向客渡船员、水运企业等发布气象和安全信息,提醒相关企业和船舶做好各项应对防范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救援能力。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确保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车、船处于良好状态,及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险情,保障辖区水路从业人员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