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杨盛民(锦屏县大同乡党委书记)、张琪华(大同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节假日除外)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5-7100037
办公地址:贵州省锦屏县大同乡大同村
通信地址:贵州省锦屏县大同乡大同村
邮编:55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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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855-7100037
一、大同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综合设置党政办事机构5个: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杨楗楗,联系电话:0855-7100037)
承担计划、文秘、档案、人大日常工作,政协联络工作、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机构编制、机关人事管理、工会、信访、人民武装、综合协调及后勤服务等工作;完成乡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石承桃,联系电话:0855-7100233)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民族宗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科技、残联、老龄、广播电视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监督和指导本乡社会保障工作; 指导、检查、督促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负责本乡行政区划、地名规划等相关工作;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完成乡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龙厚江,联系电话:0855-7100037)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工业及招商引资、村镇建设、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和组织实施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和组织实施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对基层经济发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组织招商引资项目的编制上报,为党委政府招商引资搞好服务;负责统计工作;完成乡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刘斌,联系电话:0855-7100037)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本乡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与司法所联合办公,加挂“信访维稳处置中心”牌子) (负责人:储永钢,联系电话:0855-7100356)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乡的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配合、研究、协调处理有争议的民间纠纷和治安案件;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掌握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情况,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完成乡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群团组织
(一)团委(负责人:杨楗楗,联系电话:0855-7100037)
负责加强对团支部工作的引导,协助乡党委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开展青少年思想教育和各种活动,协助中、小学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带领广大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维护青少年的各种权益,组织实施希望工程,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二)妇联(负责人:刘珊,联系电话:0855-7100037)
负责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调查研究妇女儿童的状况和问题,指导和推动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活动,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乡属事业单位机构
1.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曾安华,联系电话:0855-7100037)
负责本乡的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乡企业管理等服务性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龙顺果,联系电话:0855-7100037)
负责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新农合医疗、城镇低保、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服务性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乡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人:刘珊,联系电话:0855-7100037 )
负责科技培训、远程教育、文化宣传、义务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广播电视、旅游等服务性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所联合办公)(负责人:王秋燕,联系电话:0855-7100037)
负责组织本乡、村规划、详细规划、城镇设计和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指导、监督规划的实施;负责设计农村房屋建筑立面效果图;负责本乡、村规划行政许可的初审和呈报工作,负责本乡建设工程规划放线及规划实施中间巡查和竣工规划认可工作;负责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房屋登记工作;负责本乡乡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乡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以及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等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人:宋茂超,联系电话:0855-7100037)
负责综合管理本乡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本乡各村、各部门和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本乡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预测安全生产的形势;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等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乡水利站(负责人:吴申霞,联系电话:0855-7100037)
负责开展水法、水利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水行政法,配合调处水事纠纷;负责规划、设计、组织实施乡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群众搞好山塘水库蓄水保水、渠道清淤补漏、提灌设施的检修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等工作;负责水利统计、检查观测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乡林业站(负责人:夏德荣,联系电话:0855-7100037)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政策;制定本乡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负责辖区内的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负责造林、低产林改造、苗木培育、封山育林、环境保护、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等营林生产技术工作,抓好本乡森林防火、森林植物检疫;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乡财政所(负责人:龙令章,联系电话:0855-7100037)
负责编制本乡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培植财源;监督管理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补助的各类专项资金及对村级组织的财政补助资金;负责各种惠农补贴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以及直接补贴农(居)民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义务教育等社会性补助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管理本乡国有资产,组织非税收入等;管理本乡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实行统一集中支付,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委托,监督管理本辖区农村集体经济和其他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本乡财务票据管理和会计执法监督;在上级财政部门指导下,做好财政管理体制、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等方面的财政改革工作;配合完成农村综合改革相关任务;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9.乡计划生育协会。(负责人:林辉 联系电话:0855-7100037)
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深入开展家庭健康促进、推进优生优育指导、着力开展生殖健康服务、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加强计生协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协会开展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 残疾人联合会(负责人:石承桃,联系电话:0855-7100037)
贯彻执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计划、规划、政策和措施,落实各项优惠残疾人的政策和规定,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弘扬人道主义,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保障、无障碍建设、残疾预防、社会募捐和社会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认真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等活动,组织好“红领巾助残”、“结对帮扶助残”以及适合当地特点的助残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促进扶残解困工作走向社会化。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承担乡镇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各村残协开展工作。完成乡镇党委、乡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11.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罗曼红,联系电话:0855-7100037)
承担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军属信息收集、数据信息录入;承担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工作,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信息服务;承担辖区内各村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指导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来信来访等事务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2.乡村振兴工作站(负责人:杨 权,联系电话:0855-7100037)
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农村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协助乡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乡镇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中的业务工作和监督指导检查;协助乡镇党委政府研究和制定乡镇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并负责指导项目实施;协助和指导贫困村与重点村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协助乡镇党委乡政府和县扶贫办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相关业务问题;按照各级有关扶贫开发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办法,协助与配合乡镇党委乡政府及县扶贫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和物资,并汇报、上报项目实施与进展情况;协助与配合乡镇党委乡政府和县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科学合理规划、设计、论证、筛选本乡镇扶贫开发项目,积极立项并申报和争取各种扶贫资金,同时做好项目实施中的技术指导、协调管理工作;按照乡镇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协调处理好各种社会扶贫济困、部门对口帮扶工作,负责乡镇内外社会各界捐赠的扶贫资金、物资的数据上报工作;负责乡镇党委乡政府和县扶贫办安排的其他有关扶贫开发工作。
13.综治中心(负责人:刘斌 联系电话:0855-7100037)。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和协调处置辖区内群体事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周边社会治安治理等服务工作;协助开展群防群治、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服务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乡镇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