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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拟撤销锦林证字(2001)第017号《林权证》林权登记听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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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本机关收到锦屏县启蒙镇巨寨村村民委员会提交的《撤证申请书》,申请撤销锦屏县人民政府于2001年1月2日颁发给贵州锦屏长生兴绿林场有限公司的锦林证字(2001)第017号《林权证》林权登记,该申请事项受理后,经本机关依法组织对涉案材料进行审查和调查核实,拟依法撤销锦林证字(2001)第017号《林权证》的林权登记。为充分听取相关权利人以及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保障相关权利人以及利害关系人的权利,本机关就“拟撤销锦林证字(2001)第017号《林权证》林权登记”事项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拟撤销锦林证字(2001)第017号《林权证》林权登记

二、听证时间: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

三、听证地点:锦屏县自然资源局七楼会议室

四、听证举办机构: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五、听证参加人员:锦屏县启蒙镇巨寨村民委员会及村民代表、贵州长生绿色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贵州锦屏长生兴绿林场有限公司、锦屏县兴绿林场有限公司(原兴绿林场)、其他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

六、其他事项

(一)听证参加人或听证参加人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出席听证会,逾期不出席听证的视为自愿放弃听证权利。

(二)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会举行前提交单位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

(三)为确保听证会有序举行,请听证参加人在听证前准备好陈述、申辩意见书面材料、相关证据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并于听证会开始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给记录员。本次听证会将按照程序依次进行陈述、申辩、举证、质证等环节,请听证参加人按照主持人的安排有序参与。

(四)其他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会召开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交参加听证申请材料。

(五)申请参加听证旁听的,应当在听证会召开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交参加听证旁听申请。

(六)所有参加听证会人员应遵守听证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

(联系地址:贵州省锦屏县三江镇码头社区236号锦屏县自然资源局五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7221755,联系人:吴忠海)

特此公告


附件: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拟撤销锦林证字(2001)第017号《林权证》林权登记的通知

  附件: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拟撤销锦林证字(2001)第017号《林权证》林权登记的通知.pdf


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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