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锦屏县生态鹅育雏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贵州鸿鹄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3500万元
(5)建设地点:锦屏县新化乡欧阳村
(6)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13337.94m2(约170亩),构筑物总建筑面积37930m2,其中种鹅舍28栋面积27300m2,育雏舍4栋5600m2,钢架宿舍楼及食堂面积1184m2,钢架饲料及工具用房面积1080m2,道路8235m2,污水处理设施1套、育雏设备采购、孵化设备采购及相关配套水、电等附属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鸿鹄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0855-722096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贵州隆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180****6699。
电子邮箱:1986258539@qq.com
(2)寄送至建设单位
地址:贵州省锦屏县敦寨镇经济开发区冷链物流仓储中心
贵州鸿鹄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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