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平秋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2 15:0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向社会公布2024年锦屏县平秋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平秋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安排,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州、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积极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令人民满意的公开型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2024年,锦屏县平秋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策文件15条、工作动态48条、政策落实4条、农田水利工程10条、农村土地承包2条、社会救助12条。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其中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申请0件;通过传真提交申请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0件;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网上申请0件;通过信函提交申请0件;通过其他形式提交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平秋镇人民政府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加信息公开栏目,以政府网站门户和政府院内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把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始终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公开事项通过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开,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严格执行《锦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对政策及民生项目按照程序公示公开,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箱、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采取“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信息跟踪服务工作,实现政务公开规范化、程序化、便民化。

(五)监督保障方面。

平秋镇人民政府强化监督管理,积极抓好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制定,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促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延伸,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等。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2.认真梳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宣传工作,认真梳理我镇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提高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3.及时公开,做好引导。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信息不上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