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3 14:3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联系(地址:锦屏县三江镇民族风情园售楼部三楼,邮编:556799,电话:7227098)。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严格对照《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积极履行主动公开义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开各类信息涵盖工作动态38条,政策文件5条,行政处罚公示信息2条,排污许可政策类信息6条,入河排污口政策信息5条,环境监测信息,如空气质量月报、水质监测季报等共60条;还有部门文件、规划计划、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等。全年累计在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发布信息467条,确保公众及时了解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信息。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202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全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未引发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举报,也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发布前“三审三校”和信息发布后动态调整机制。在信息发布前,由专人负责对内容进行审核校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发布后,定期对已公开内容进行筛查筛错,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或过时的信息,保障信息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优化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板块,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同时,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等,及时推送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信息和工作动态,全年发布信息256余条,订阅人数增至110人,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了与公众的互动。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成立了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明确专人专职负责网站、政务公开及微信公众号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各科室协同配合。三是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履行好职责的进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欠缺,部分环境监测数据的公开存在缺失,像特定区域内土壤污染的详细监测指标,如重金属含量、有机污染物种类等关键数据未完整公开;二是信息公开渠道的便捷性欠佳,目前主要依赖官方网站进行信息公开,移动端应用和社交媒体平台的利用不够充分。对于一些不常上网或不熟悉电脑操作的人群,获取信息存在困难,且官方网站的搜索功能不够优化,用户查找特定信息时可能耗费较多时间和精力;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部分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对环保领域的专业知识掌握不足,在整理和发布一些专业性较强的信息,如复杂工业污染治理技术的原理和应用时,容易出现表述不准确或信息错误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体系,制定详细的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涵盖各类环境监测数据,定期梳理公众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及时将相关信息纳入公开范围。建立信息审核制度,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全面、完整;二是拓宽公开渠道,提升便捷性,加强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的运营,安排专人负责维护,及时发布信息并回复公众咨询;三是加强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定期组织环保专业知识培训,邀请行业专家进行授课,提升工作人员对各类环保政策、技术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同时,开展新媒体运营技能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利用新兴媒体进行信息公开的能力,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督促工作人员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锦屏县三江镇赤溪坪社区民族风情园售楼部三楼,邮编:556799,电话:7227098,电子邮箱:32326674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