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2 16:1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锦屏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http://www.jinping.gov.cn)进行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锦屏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锦屏县三江镇赤溪坪社区文昌路8号,邮编:556799,电话:0855-3900208。

一、总体情况

为了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的公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了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了各栏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做到分工明晰,责任到位。同时每条发布的政府信息均由各栏目分管领导签发,保证了信息的严肃性和准确性。2024年继续完善并按照《锦屏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锦屏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信息收集制度》《锦屏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对信息公开的职责、时限、方式逐一进行了明确。

(一)编制办事指南公开。督促各部门各乡镇对照省级梳理的标准事项在贵州政务服务网锦屏站点集中公开办事指南,对办事指南中申报材料表格不能下载、内容填写不规范、不能在线申请、材料表单不清等问题进行整改,主动公开办理地点、审批时限、办理渠道等,为办事群众网上申请提供了方便。除进驻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其他权力、公共服务编制办事指南进行公开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的其他事项,同时也在贵州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公示。各部门根据省级调整的标准事项,实行《办事指南》动态管理。

(二)全面实行清单管理。按照全面实行清单管理要求,做好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投资负面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投资核准目录清单、职业资格清单、跑腿次数清单、企业设立后经营许可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就近办事项、自助办事项清单、老年办事项清单、一证通办事项清单、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全省通办事项清单、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等清理工作,实现“全省一张网”管理。

(三)抓好本级惠企政策事项发布。按照“政策与事项绑定”原则,将各类惠企政策按申报办理类、普惠公开类和免申即享类三类梳理成政策兑现事项,统一录入贵州政务服务网政策服务系统,编制办事指南、政策问答信息,明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各环节办理人员,实现涉企政策事项能问、能办、能查。

(四)依申请公开。截至12月31日,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管理。1.2024年继续完善并按照《锦屏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锦屏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信息收集制度》《锦屏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落实了各栏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做到分工明晰,责任到位。同时每条发布的政府信息均由各栏目分管领导签发,保证了信息的严肃性和准确性。2.建设维护贵州政务服务网综合受理平台(锦屏站点),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便民的服务。3.建立健全了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度、超时默认制度、首席代表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投诉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来规范工作的职责及行为。

(六)监督保障。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为林建主任,由分管领导王杨海副主任具体负责,具体承办人为业务管理股股长周之文,做到分工明晰,责任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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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发布栏目设置不够规范。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连续性有待提高;二是个别进驻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部门信息梳理、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导致一些信息未能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改进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宣传、培训力度。针对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的问题,我中心要求各乡镇、各进驻部门明确网上办理系统业务管理员公开的内容尽量全面,信息发布要及时。对于个别进驻部门对涉及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的问题,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和业务培训会的方式强化学习,提高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