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隆里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1 15:5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向社会公布隆里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隆里乡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遵守《条例》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围绕乡党委、乡政府工作,按照上级指示精神,积极践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态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通过隆里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2条,其中展示工作动态45条,公示政策文件5条,政策落实5条,农田水利2条,农村土地2条,社会救助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隆里乡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公开乡政府的股室设置以及分工情况。二是重点公开民生类、服务类工作内容。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自2023年4月8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以来,我乡信息员积极供稿,为平台建设贡献了力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保障政府公开信息的质量,将政务公开工作当作年末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待。二是积极配合上级监督,有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并且做好经验总结,逐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与量。三是主动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对县政府举办的全县政府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活动积极参与、认真学习,提高业务人员的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提升。工作动态栏公开的信息内容受限于政府的工作内容和信息员的供稿质量,难以避免内容重复、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程度有待提升。业务人员并不负责所有公开信息的撰写与审核,所以当前仍存在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实用性不强等问题。三是政务公开业务人员素质有待提升。本单位只有一名新上岗同志负责此项工作,而且并未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政策和业务操作,干部的专业性有待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更全面、更深刻地解读文件,才能让公开信息更有的放矢,更有说服力。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会议精神,鼓励干部职工多详细记录工作,并结合群众实际需求,推动本单位优化公开标准,细化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三是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最新政策,加强干部职工内部交流,鼓励干部分享信息写作方法,提高干部的整体业务水平,并针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不定期安排时间前往县政府办公室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锦屏县隆里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锦屏县隆里乡乡政府办公大楼204室,邮编:556700,电话:0855-7180000,电子邮箱:24728257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