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公开办发〔2022〕1号),结合我局水利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现公布锦屏县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jinping.gov.cn/xxgk/xxgkndgzbg/)。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锦屏县水务局联系(单位地址:锦屏县三江镇风雨桥社区,邮编:556700,电话:0855-722167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锦屏县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强化制度、机制与平台建设,不断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与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与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锦屏县水务局认真对照《条例》第20条和第21条,扎实抓好主动公开常态落实,通过政府官网等媒介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锦屏县水务局主动公开政策文件5条、工作动态106条、水利建设7条、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权责清单1份。另外,通过贵州日报、天眼新闻、水美贵州、贵州河长微信公众平台公开118条,通过贵州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开159条,黔东南河长微信公众号公开5条。
2021年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累计完成工程项目审批办件“39件”(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系统业务甄别办件3023件,及时动态调整事项清单管理系统,校对录入行政审批事项25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条例》及时修改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对单位信息等进行了更新。各种渠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全年未收到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意见。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和省、州、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机制,及时公开人事、财务、水资源公报、自来水监测、重大决策事项、权责清单、行政事项办理情况和工程项目监督等政府信息,并按要求进行了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同时,安排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对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及时发布,便于群众办理相关事项。
(四)平台建设。
结合我县水务工作实际,我局主要在县人民政府网站、黔东南州水利及省水利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长时间与“水美贵州”、“贵州河长”“黔东南州河长”等网站进行合作,宣传我县水务工作建设工作。对我县政务服务窗口,安排了2名业务能力较强的同志进行值班,主要对我县水务工作权责清单和日常群众办理具体事项进行公开发布。
(五)监督保障。
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明确专人专岗负责,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水利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向外发布的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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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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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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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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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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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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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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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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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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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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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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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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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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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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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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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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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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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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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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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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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与政府信息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以及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维护还有待加强。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充分发挥锦屏县水务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优势。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工作水平。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对照我局权责清单,认真梳理各项工作信息要点,按照《条例》要求,及时进行公开,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平台服务功能。三是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把各项权力公之于众,明确公众权力范围,促使水行政主管部门规范履职行为,严格按制度办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权力进行审核确认,对超越法律法规授权范围的权力坚决予以取消,对保留的事项悉数予以公开。加强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征收、行政检查、执法结果等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推进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推行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全面提高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