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联系(地址:锦屏县三江镇民族风情园售楼部三楼,邮编:556799,电话:722709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对照梳理《条例》第20条和21条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局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服务内容、审批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办事指南、工作动态、其他信息等内容。
我局全年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专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36条,每月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2条,每日县城空气质量达标率365条,行政处罚决定书7条。2021年未发生因环保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一是遵章公开,及时发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我局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到公正、透明。全县各类环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统计情况,我局一方面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另一方面通过局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信息。一些重大环境安全生产事项和执法活动情况,经签批程序完成后,第一时间进行公布。二是加强信息监督监察工作。积极主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监察。为了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监察工作,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责任追究。
2021年,我局收到个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已按照信息公开要求进行答复和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学习。认真分析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了落实措施。2021年我局班子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州、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股室、每位干部,并利用干部职工学习专题会,在会上组织学习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发布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等业务知识,进一步加深全体干部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从而提升了工作能力。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了由局长周仕龙任组长,副局长龙君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局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其他股室相互配合。三是制定制度,明确职责。根据省、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在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和办法的基础上,围绕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又修订了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处室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四)平台建设。我局在县人民政府网设置专栏,利用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门户网站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一是利用锦屏县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发布办事指南,派人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按流程办事,提高环保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事项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扩大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开通 “12369”环保热线,实行24小时热线接听,拓宽了倾听人民群众环境呼声的渠道;三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环保政务服务。四是利用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门户网站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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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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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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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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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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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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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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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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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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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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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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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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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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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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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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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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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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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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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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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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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
2、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需进一步加强;
3、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
(二)下步改进方向
1.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内容。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以及总量减排、环保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的信息公开,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面向社会予以公开。
2.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性。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力度,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3.加大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的力度。加大网络技术力量的投入,选送优秀干部到省、州参加信息公开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环保局网站建设水平。明确专人负责,各部门协助,丰富网站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