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锦屏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锦屏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jinping.gov.cn/xxgk/xxgkndgzbg/)。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锦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锦屏县三江镇码头社区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608室,邮编:556799,电话:7221626,电子邮箱:jpxzzfbxx@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000余条。锦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并指导督促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内容更新,包括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内设下属机构信息等。并积极围绕政府办中心工作,全面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信息24条,公开县政府、县政府办印发的重要政策文件45件。及时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2020年办理公开县级人大建议108件,提案72件。围绕重大民生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切实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发布,全年县本级共进行政策解读20次。
(二)依申请公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52号),修改完善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说明、依申请公开表格。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锦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3件,已全部办结,2020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围绕聚焦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推进脱贫攻坚信息公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公开、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等年度重点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了总体要求、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时序和组织保障。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完成县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修订,督促指导2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14个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修订,完成“锦屏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专栏建设并上线运营。
(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锦屏县政府网站搭建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并根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新增我县政府网站栏目300余个;完成我县政府网站“常见问题知识库”建设,收集发布常见问题80余个;完成规范性文件库部署实施和依申请公开平台功能改造;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将政务新媒体录入国家及省级监管平台,定期对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对僵尸账户进行清理。
(五)监督保障。一是优化考核方案。制定《2020年锦屏县政府系统政务公开考核办法》,明确2020年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考评指标,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锦屏县2020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制定2020年锦屏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2020年4月份,已经组织开展锦屏县政务公开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1期。县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共92余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知识储备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技术保障。不断强化政府网站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经费和人员保障,按照《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群建设合同》《锦屏县县级政府部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建设项目合同》落实网站建设及运维经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3 |
23 |
2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1 |
0 |
2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57.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1 |
1 |
0 |
0 |
1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1 |
1 |
0 |
0 |
1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锦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性和全面性仍需加强,个别重点领域信息仍未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服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解读质量有待提升,解读形式单一,缺少图表、音视频等多形式多样化易读化解读。三是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因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纳入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分值过低,多数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不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上级检查时或进行第三方评估时就大忙一阵,补录数据或信息,过后长期不见更新,且报送到县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栏目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大多达不到要求。
下一步,我县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对照新修订的标准规范清单,及时调整完善政府网站公开栏目,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二是不断加强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三是认真办理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答复工作,同时做好对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答复指导,避免出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四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不定期向县主要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争取县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从而推进工作开展与落实。六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督促力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推进相关机制,不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督查,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在年终考核中酌情扣分处理,推动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锦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