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向社会公布2022年锦屏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锦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条例》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以“十四五”规划为契机,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各类专项规划。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一视同仁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扩大财政信息公开,持续深化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和惠民惠农等信息。丰富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新冠疫情、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发布权威信息,统一步调对外发声。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扩大解读范围,创新解读形式,提升解读效果,开通回应关切和政策咨询渠道,切实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2022年,锦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325条。其中,县政府常务会议信息28条,县政府、县政府办印发的重要政策、县政府领导、县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分工等文件111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1条。政策解读48条,概况类信息293条,政务动态类信息6392条,发布回应社会关切信息15条,发布征集信息8条,在线访谈信息8条,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346、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1005条。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内容,推动网上受理平台建设,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优化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寄送、归档等工作环节,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加强对全县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规范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及答复内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锦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依申请公开平台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0件,转结上年度办理1件,共计11件,已全部办结,2022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和基层政务公开机制。印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2022年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机制。结合锦屏县年度工作重点,及时修订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做好各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监督工作,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同时加强网站信息监管,通过购买检测服务方式,适时对政府发布信息进行检测,确保问题信息得到及时整改。
(四)优化公开平台。充分发挥锦屏县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主动公开目录整合,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街道的政府信息,全年维护政府网站专栏28个,新增4个栏目,完善政府微信公众号栏目设置,2022年关停乡镇、部门政务新媒体9个。2022年,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改版,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新网站模板预计2023年3月上线运行。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锦屏县2022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印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锦屏县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制订《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2022年组织开展1期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政务公开成员单位50余人参加培训,推动全县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提升。强化政府网站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经费和人员保障,2022年锦屏县政府网站共投入经费3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县政府网站运维能力。2022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对2021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依据责任分工、时限要求等,结合工作台账,对要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3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9.98371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产品多样性有待增强。当前政策解读内容要素较单一,文件执行过程中,缺乏多角度、全方位、分段持续开展解读。二是政策文件预公开力度不够。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不足,相关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政务公开业务人员素质有待提升。因人员更换频繁,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政策和业务操作的后备干部不多,干部的专业性有待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提质增效。加强对政策解读内容的指导把关,切实做到政策解读的实质有效。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有关专家学者的作用,更多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解读多样性、针对性,让群众能接受、广知晓、会运用、多受益。二是加大重大政策预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提供社会公众参与度与知晓率。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方面的政策,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在实践中有序锻炼队伍,充实后备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锦屏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锦屏县三江镇码头社区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608室,邮编:556799,电话:7221626,电子邮箱:jpxzzfb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