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促进供销工作。现结合我社工作实际,把2022年以来我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形成报告,向社会公布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社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社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形成了社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协调、各股室分头承办的工作格局。同时,为明确工作职责,将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我社安排了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公开信息的编辑、上报和归档等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高效运行。
(二)抓好学习培训。我社组织全社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一年来通过以会代训形式组织学习2次。
(三)落实工作制度。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我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高效性,形成了社会和内部监督双重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增强了各项工作透明度,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监督指导下,我社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规范,不断发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社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