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发布时间: 2023-01-30 15:28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促进供销工作。结合我社工作实际,把2022年以来我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形成报告,向社会公布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协调、股室分头承办的工作格局。同时,为明确工作职责,将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我安排了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公开信息的编辑、上报和归档等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高效运行。

(二)抓好学习培训。我组织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一年来通过以会代训形式组织学习2  

(三)落实工作制度。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我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高效性,形成了社会和内部监督双重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增强了各项工作透明度,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监督指导下,我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规范,不断发展,但仍存在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