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2018年烤烟生产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府办发〔2018〕1号

铜鼓镇、敦寨镇、新化乡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锦屏县2018年烤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锦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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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2018年烤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2018年烤烟生产工作,推进烟草产业发展,根据省、州烟草产业发展方针,按照“转方式、重品质、突特色、上水平、促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现代烟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以农民增收、财政创收为目标,围绕“稳面积、重服务、提质量、创效益、增税收”的总体思路,坚持“抓大稳小、降工减本、提质增效、彰显特色”的理念,着力优化生产布局,推进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专业化服务,全面提高烤烟生产综合能力,扎实推进我县现代烟草产业稳步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全县计划指导烟叶种植面积1000亩,收购烟叶2000担,上等烟比例55%以上,创造烟叶税收50万元。其中:铜鼓镇计划指导烟叶种植面积350亩,收购烟叶700担,其中烟稻两熟50亩;敦寨镇计划指导烟叶种植面积450亩,收购烟叶900担,其中烟稻两熟60亩;新化乡计划指导烟叶种植面积200亩,收购烟叶400担,其中烟稻两熟20亩。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税收扶持。由于我县烟叶产量总量小,仍实行“以烟养烟”的扶持政策,即各乡镇在产生的烟叶税总额中预提出5%作为基础设施维修和养护基金的前提下,将今年产生的烟叶税收足额返还烟叶发展部门和种烟乡镇,分配原则按照2:8执行,即县烟办20%,乡镇80%。各种烟乡镇要将返还烟叶税20%的资金作为本乡镇烤烟生产发展基金,其余部分要制订具体措施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扶持烟农发展烤烟生产。种烟乡镇烤烟生产扶持政策及考核奖励办法由各乡镇自行制定,报县烟办备案后执行。

(二)强化生产扶持。一是继续实行烟叶种植保险。继续执行烟叶种植保险扶持政策,烟草部门、县财政、种烟农户按6:3:1比例投保,种烟农户应承担的投保金由种烟乡镇统一代收代交,不交纳投保金的种烟农户不享受此项保险扶持政策。二是继续烤烟生产补贴。烟草部门生产扶持政策总体维持2017年不变,具体以州烟草公司下发政策为准,县烟草分公司要认真做好年度生产投入预算,主要投入烤烟育苗物资(种子、基质、浮盘、农膜、农药等)和专用肥价格差价补贴、农家肥堆制、专业化服务补贴等

(三)强化设施管护。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叶基础设施管护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28号)“每年从烟叶税中提取5%左右,作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管护专项资金”的规定,用于烟叶烤房、变压器等基础设施管护及维修,实行专款专用,滚存使用。一是加强基础设施管护专项资金管理。由县烟办根据各种烟区设施管护的开展情况给予拨付管理,从而推动全县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已建项目发挥长久效益。二是各种烟乡镇要围绕已建的基础设施,规划基本烟田范围内,合理布局种烟区域,提高设施利用率,避免因设施长期闲置不用,造成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同时要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遏制破坏基础设施的行为。三是加大烟地以及基础设施的综合利用力度。由县烟办牵头负责组织对育苗工场、烟地综合利用进行规划并督促实施,力求达到亩年产值5000元以上。

(四)抓实关键环节。各种烟乡镇、村、组要超前规划好烟区,组织烟农拔除烟杆、做好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及烟地流转工作,做好烟地预留和翻犁炕冬,超前安排育苗移栽工作。2017年11月10日前确定烟地和种烟主体,11月30日前完成造册登记;2018年1月10日前做好烟苗育苗场清理,1月中旬前完成育苗播种;2018年3月上旬完成起垄待栽、抢墒盖膜,确保3月中旬开展大田移栽,3月底前全面完成移栽(烟稻两熟的在3月20日前完成移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烤烟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县烤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烤烟种植的组织领导,各种烟乡镇要高度重视烤烟产业发展,将烤烟产业作为脱贫攻坚项目抓好落实,乡镇党委、政府是烤烟生产的直接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烤烟生产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带头挂帮烤烟生产示范点,以兴办示范点密切干群关系,以兴办示范点辐射带动农民种植烤烟的积极性。各种烟乡镇要明确一名行政干部具体负责生产一线的指挥和调度;要将烤烟生产纳入驻村工作和产业扶贫工作,作为驻村干部的考核内容。烟草部门要加强与各种烟乡镇沟通,对全县烤烟技术人员进行统筹安排,确保每500亩有一名烟草技术人员指导烤烟生产。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种烟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广泛宣传动员,充分调动群众种植烤烟的积极性;要做好烤烟生产有关扶持政策的宣传和群众发动工作,把各级各部门对烤烟生产的扶持奖励政策宣传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使烟农积极主动投入到烤烟产业中来。

(三)强化统筹协调。县烤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沟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狠抓目标落实。各乡镇要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将烤烟生产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村和每位负责烤烟生产的工作人员,落实到农户、地块。烟草部门加强对烟叶种植合同管理,建立健全烟农合同档案和田间档案信息,以实际移栽株数计算面积(1100株/亩),杜绝签订虚假合同,确保烤烟种植面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强化督查考评。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将烤烟生产各阶段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点督查内容,加大对各种烟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各种烟乡镇针对各生产环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检查调度,做好信息反馈,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强化执行力,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