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提前下达我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100万元,按照《锦屏县林业局关于锦屏县2025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林下草珊瑚示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锦林复〔2024〕6号)文件和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安排进行资金分配,现将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100万元(黔财农〔2024〕162号)。
二、资金分配原则
按照既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又有利于完成行业发展任务进行资金分配,由锦财农〔2025〕4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预算指标。
三、资金分配结果
资金项目由县国有林场实施,项目名称:锦屏县2025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林下草珊瑚示范种植项目,资金规模100万元。
监督电话:监督电话12345
锦屏县林业局0855-7220076
锦屏县财政局0855-7221706
锦屏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