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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民政局:不断强化服务意识 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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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始终坚持以“贵人服务,服务贵人”为宗旨,把婚姻当事人“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婚姻登记工作好坏的标准,把文明执法、方便群众、维护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婚姻登记工作的标准,逐步规范婚姻登记。

一是实行文明服务。坚持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清水解渴、一腔热情服务、一声祝福道别,保证服务对象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是实行规范服务。切实做到“三凭三查”“六不登”,确保了婚姻登记的合格率。“三凭三查”即:凭户口簿、凭身份证、凭对婚姻当事人的询问;查婚姻当事人是否达到法定婚龄,查是否属于该登记处的管辖范围,查问男女双方是否完全自愿。“六不登”即:结婚当事人未到法定年龄的不登、非双方自愿的不登、已有配偶者的不登、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不登、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登、离婚未达成协议的不登。

三是实行关照服务。对社会特殊群体和行动不方便的当事人来办事,实行“关照服务”。比如聋哑新人来登记结婚,除要求其双方家属全程参与外,我们还会特意邀请手语老师为他们现场翻译。使广大的婚姻当事人在热情、温馨、祝福的气氛中推开幸福之门,树立了勤政为民、诚信服务、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四是实行特色服务。对部分难以在工作时间前来办理登记手续的群众,在重大或特殊节假日,如五一、国庆、情人节、“520”、七夕节等非工作日提供“预约服务”,他们可以通过电话或到现场联系窗口工作人员提前预约,并在约定时间完成登记;对当日在工作时间办理婚姻登记尚未完成的,我们提供“延时服务”,以确保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能够在当天完成登记手续。

截至11月5日,共办理结婚登记868对、离婚登记239对、补发结婚登记108条、补发离婚登记14条、在贵州省网格化信息平台录入进入离婚冷静期信息383条、预约服务9对、延时服务55对、为个人和相关部门提供档案协查178次。婚姻登记正确率和群众满意度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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