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逐步削减城关一小、城关二小、城关四小和县民族中学大班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 号)《黔东南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24年度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现将2024年三江镇城区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和初中七年级分类统筹入学公告如下:
一、招生学位及范围
(一)小学阶段
1.城关一小(学位275个):码头社区、风雨桥社区,龙啦村、皇封村;
2.城关二小(学位330个):步行街社区、飞山社区、圭腮村;
3.城关三小(学位330个):以清水江和亮江为界,亮江村沿清水江而上至花树脚及亮江村沿亮江河而上至林化厂所围区域;
4.城关四小(学位385个):以清水江和小江为界,赤溪坪社区沿清水江而上至民族风情园及赤溪坪社区沿小江河而上至半山首府所围区域;
5.城关五小(学位330个):以清水江为界,三桥头沿清水江而上至卦治村及菜园村所围区域;
(二)初中阶段
1.锦屏县民族中学(学位1045个):招收城关一小、城关二小、城关三小、城关四小共4所小学所辖区域三江镇户籍及城区合法房产的毕业学生;招收平金小学、乌坡小学、小江小学毕业生中的三江镇户籍非需寄宿学生。
2.锦屏县第四中学(学位715个):招收城关五小、卦治小学毕业生;招收茅坪、大同、偶里、平略、平秋、彦洞共6个乡镇小学毕业生;招收茅坪、大同、偶里、平略、平秋、彦洞、铜鼓、敦寨、新化、隆里、钟灵、启蒙共12个乡镇在城区租房就读(城关一小、城关二小、城关三小、城关四小)的毕业生;招收平金小学、乌坡小学、小江小学毕业生中需寄宿的学生。
3.锦屏县第五中学(学位275个):招收河口乡、固本乡共2个乡镇小学毕业生;招收河口乡、固本乡在城区租房就读(城关一小、城关二小、城关三小、城关四小)的毕业生;招收随迁人员在城区租房居住就读(城关一小、城关二小、城关三小、城关四小)的毕业生。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三江镇内小学毕业生及茅坪、大同、偶里、平略、平秋、彦洞、河口、固本共8个乡镇小学毕业生。
(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给予一年级预报名,其余的适龄儿童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1.学区内户籍:截止到2024年6月28日前具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2.学区内房产:非学区内户籍,但其父(母)已在2024年6月前在学区内购房(建房)并实际居住,且持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不动产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的适龄儿童。
3.学区内优待: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子女等其它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提供相关材料)
4.学区内工作:父母工作调动,工作单位在城区但无学区户籍或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提供工作调动文件)。
5.学区内经商:非学区户籍又无学区房产,其父(母)已在城区小学学区内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的适龄儿童。(提供相关材料)
6.学区内租住:其父(母)已在学区内务工,并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1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提供相关材料)。寄宿于学区内亲戚家或租房居住且在城区幼儿园就读1年以上的适龄儿童(提供一年以上租房合同,城区幼儿园学籍证明)。
注: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到相应的学区学校预登记。学区学校优先给1、2、3类适龄儿童预报名,若报名人数达到学位数,4、5、6类将归为统筹安排(依次类推)。城关一小、城关四小、城关五小学区范围内的统筹安排人员统一安排到城关五小就读;城关二小、城关三小学区范围内的统筹安排人员统一安排到城关三小就读。
初中七年级分类统筹入学由毕业生所在小学收集审核户籍和合法房产材料,形成分类名册,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册与材料于7月5日前交教育局教育股审定后移交各初中。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符合条件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于6月29日和6月30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时间段内到学区学校或统筹安排学校预报名(6月29日为1、2、3类适龄儿童预报名时间,4、5、6类适龄儿童根据学校公布的剩余学位情况选择到学区学校预报名或到统筹安排入学预报名)。初中七年级学生持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按要求到相应学校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请携带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二)学区内适龄儿童超期未报名的,视为主动放弃学区就读机会,开学后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如城区学校学位不够,将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未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得提前入学。
(四)适龄残疾儿童根据锦屏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安置意见入学。
五、工作纪律要求
(一)城区学校严格按本公告招生对象及招生办法进行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凡弄虚作假,造成招生秩序混乱,一经查实,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领导和办事人员的责任。
(二)转学按本公告规定的学区学校入学条件执行。如转学年级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转学不经过教育局审批的,一律不予办理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锦屏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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