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锦屏县2024年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示(第一期) | |||||||||
| 制表单位:锦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锦屏县卫生监督站) | 填报时间:2024年11月26日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专业类别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文号 | 处罚日期 | 结案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 1 | 锦屏县心满益足养生馆 | 王元红 | 公共场所卫生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陈丽娟(姓名)等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足浴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锦卫健公罚〔2024〕001号 | 2024/03/07 | 2024/03/11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 2 | 锦屏县彦洞乡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 江河桂 | 传染病防治 | 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锦卫健传罚〔2024〕001号 | 2024/11/18 | 2024/11/22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375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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