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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2024年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示(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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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2024年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示(第一期)
制表单位:锦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锦屏县卫生监督站) 填报时间:2024年11月26日
序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专业类别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文号 处罚日期 结案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1 锦屏县心满益足养生馆 王元红 公共场所卫生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陈丽娟(姓名)等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足浴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锦卫健公罚〔2024〕001号 2024/03/07 2024/03/11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2 锦屏县彦洞乡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江河桂 传染病防治 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锦卫健传罚〔2024〕001号 2024/11/18 2024/11/22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375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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