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该局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全部做到规范着装、亮证执法,主动告知行政执法人员身份,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示,进一步让行政执法更加透明高效,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建立并完善常态化执法全过程记录方式,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做到“一案一档”。
三是坚决落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罚款数额较大和复杂疑难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先由局政策法规股法制审核人员开展法制审核并协同法律顾问抓好审核把关,再报局案件评审会审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做到适用法律正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实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局党组班子成员及案件办理相关人员参加,集体讨论以会议形式进行,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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