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沈如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锦府任〔2025〕11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沈如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锦府任〔2025〕11号
县属有关企业:
县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沈如勇同志作为贵州锦屏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推荐杨洋同志作为锦屏县金森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建议取消陈法冰同志锦屏县金森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试用期一年)职务,不再作为锦屏县金森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锦屏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