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龙焌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锦府任〔202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龙焌同志正式任县人民政府副科长级督查专员。
龙焌同志任职时间从2024年3月起计算。
锦屏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年报| 网站帮助| 网站声明
主办:锦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锦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5—7221626邮箱:jpxzfbxx@163.com政府网站标识码:5226280001
贵公网安备 52262802000913号 黔ICP备16001121号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