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邓剑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锦府任〔2024〕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邓剑君同志聘任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聘任时间至佛山市第四批援黔东南州医疗工作队收队时间止,聘任期满后聘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张河冰同志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锦屏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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