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
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锦府发〔202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现通知如下:
张以东同志:领导县人民政府和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粮食方面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莫昌良同志: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统计、税务、金融、督查督办、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急救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防动员、外事管理、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国有资产监管、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张以东同志分管财政、审计、粮食方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能源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应急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州杉乡农文旅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杉乡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锦屏杉乡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协助张以东同志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国家税务总局锦屏县税务局,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少工委)、县妇联(县妇儿工委)、县档案馆(县史志办),县消防救援大队,锦屏金融监管支局、锦屏供电局、县信用联社、农发行锦屏县支行、工行锦屏支行、农行锦屏县支行、邮储银行锦屏县支行、贵州银行锦屏支行、贵阳银行锦屏支行,人保财险锦屏支公司、人寿保险锦屏支公司、太平洋财保锦屏支公司、平安财保锦屏支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
谢枝清同志:负责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农村产权管理和交易、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市政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县精神文明办公室、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吴 言同志:负责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点帮扶等方面工作;协助莫昌良同志负责金融工作。
协助莫昌良同志联系锦屏金融监管支局、县信用联社、农发行锦屏县支行、工行锦屏支行、农行锦屏县支行、邮储银行锦屏县支行、贵州银行锦屏支行、贵阳银行锦屏支行,人保财险锦屏支公司、人寿保险锦屏支公司、太平洋财保锦屏支公司、平安财保锦屏支公司。
雷光林同志:负责民族、宗教、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
联系统战工作,联系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计划生育协会。
李作维同志:负责公安、司法、法治、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维稳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人民武装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信访局、县武警中队。
黄万辉同志:负责交通运输、邮政管理、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产业发展、隆里古城开发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隆里古城景区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县新华书店、县广电网络公司、县邮政公司、县汽车站。
林在进同志: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林少丛同志负责乡村振兴、脱贫成果巩固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协助林少丛同志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林少丛同志:负责林业、水务、农业、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脱贫成果巩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供销、气象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县供销合作联社。
联系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水文站、贵州水投锦屏有限责任公司。
卢秋米同志:负责工信商务、科技、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工信商务局(县科学技术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锦屏开发区管委会、县工商联、县科协、县石油公司、县盐业公司。
潘 冰同志:协助黄万辉同志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工作。
龙本东同志:协助谢枝清同志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工作。
杨 帆同志:协助卢秋米同志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工作。
张以东同志因公外出期间,委托莫昌良同志主持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张以东、莫昌良同志同时外出期间,委托其他领导同志主持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为确保政府工作协调、有序、高效开展,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之间实行AB岗工作制度。莫昌良同志与吴言同志、谢枝清同志与龙本东同志、雷光林同志与李作维同志、黄万辉同志与潘冰同志、林少丛同志与林在进同志、卢秋米同志与杨帆同志结对配合开展工作,结对的一方在外期间,相应会议活动等工作,由另一方代为处理其分管联系有关工作。
锦屏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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