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屏县2026年
鹅产业奖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锦府发〔2025〕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锦屏县2026年鹅产业奖补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锦屏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锦屏县2026年鹅产业奖补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黔东南州鸭鹅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黔东南府办函〔2025〕5号)、《锦屏县生态鹅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等文件及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屏县2025年鹅产业奖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锦府发〔2025〕10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锦屏县2025年鹅产业奖补实施方案(试行)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的补充通知》(锦府发〔2025〕1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
奖补资金来源于常态化帮扶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中央定点帮扶资金、世行贷款、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等,并严格遵循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规范使用与监管。
二、申报程序及标准
(一)奖补类别及申报主体
1.圈舍建设奖补。申报主体涵盖养殖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村集体经济组织。
2.养殖奖补。包括鹅苗引进、养殖保险及养殖贷款贴息共三项奖补。申报主体涵盖养殖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村集体经济组织。
3.出栏奖补。申报主体涵盖养殖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村集体经济组织。
4.农产品产销对接补助。申报主体涵盖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及企业等经营主体。
5.干粪收集奖补。申报主体涵盖养殖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及企业等经营主体。
(二)奖补条件
1.圈舍建设奖补。养殖圈舍选址符合用地规定,配套设施完善,合法合规经营,养殖点圈舍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2.养殖奖补。单批次养殖规模不低于1000羽。
3.出栏奖补。单批次养殖规模不低于1000羽,且该批次商品鹅出栏率不低于80%。
4.农产品产销对接补助。申报主体在2026年度内收购锦屏县区域内养殖端出栏的商品鹅需达到1万羽以上。每羽商品鹅仅可计算一次,不得重复申报。
5.干粪收集奖补。申报主体须对锦屏县域内鹅养殖产生的鹅粪(干粪)进行收集利用,并实现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三)奖补标准
1.圈舍建设奖补。圈舍建设须符合《锦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商品鹅网床平养圈舍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每个申报主体奖补金额上限为20万元。若实际建设或改造成本低于补贴标准,则按实际成本予以补贴。
(1)新建类奖补:①混凝土竹木结构网床圈舍补贴70元/㎡;②钢架结构网床圈舍(含半开放式)补贴150元/㎡。
(2)改造类奖补:①混凝土竹木结构网床圈舍补贴50元/㎡;②钢架结构网床圈舍(含半开放式)补贴100元/㎡。
2.鹅苗奖补。按验收时存栏量给予4元/羽的奖补。
3.出栏奖补。对符合出栏奖补条件的商品鹅按1元/羽给予奖补。
4.鹅养殖保险奖补。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每羽鹅保额40元,保费1元/羽,费率为2.5%。保费由省、州、县三级承担70%,养殖主体承担30%(即0.3元/羽)。对养殖主体承担部分给予奖补。
5.养殖贷款贴息奖补。养殖主体通过本县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用于商品鹅养殖的,可享受贷款贴息支持。单批次贴息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该批次商品鹅出栏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贴息比例为实际支付利息的80%。贴息贷款额度为批次养殖规模的15倍(例:批次养殖规模为0.3万羽,贴息贷款额度为0.3×15=4.5万元)。批次规模最高贴息额度为15万元。
6.农产品产销对接补助。为解决商品鹅“卖难”问题,对收购经营主体与县域内养殖主体形成订单销售,且2026年度内收购锦屏县域内养殖端出栏的商品鹅达1万羽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收购经营主体2元/羽补助。
7.干粪收集奖补。按300元/吨的标准对鹅粪(干粪)收集利用予以奖补。其中养殖主体奖补200元/吨,回收主体奖补100元/吨。
(四)验收及资金兑现
1.圈舍建设奖补、养殖奖补、干粪收集奖补申报及验收程序。
(1)主体申报。申报主体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交《锦屏县2026年鹅产业奖补(补助)申报验收表》(附件1)。
(2)组织验收。
①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体的验收程序。乡镇人民政府收到奖补申请后,及时通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乡镇、村组成验收小组(现场验收人员不少于3人)。在收到奖补申请后5-10天内完成现场验收,核实实物数量、收集图片、动物检疫证明、购销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形成验收资料档案。
②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验收程序。乡镇人民政府收到奖补申请后,联合乡、村两级组成验收小组(现场验收人员不少于3人)。在收到奖补申请后5-10天内完成现场验收,核实实物数量、收集图片、动物检疫证明、购销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形成验收资料档案。
(3)结果公示。验收结束后,项目实施单位(业主单位)及时将验收结果及拟发放奖补资金明细分级公示(附件2),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出具验收意见;存在异议的,由项目实施单位(业主单位)核实,核实核准后出具验收意见。
2.商品鹅出栏奖补及产销对接补助申报及验收程序。
(1)主体申报。符合申报的主体,在商品鹅出栏销售(收购)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锦屏县2026年鹅产业奖补(补助)申报验收表》(附件1)。
(2)组织验收。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乡镇、村组成验收小组,于商品鹅出栏销售(收购)当日对奖补实物数量与质量进行现场验收,采集图片、动物检疫证明、购销合同、销售清单等资料,形成验收档案。
(3)结果公示。验收结束后,将验收结果及拟发放奖补(补助)资金明细在县、乡、村三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无异议的,出具验收意见;有异议的,及时核实核准后出具意见。
3.资金兑现。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实施单位(业主单位)整理报账资料,于验收合格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奖补(补助)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奖补主要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激励养殖主体发展规模化养殖。由财政资金全额投入建设或已享受过奖补的圈舍,不再重复奖补;贷款在贴息周期内已享受贴息的,不再重复享受贴息奖补。
4.奖补资金使用专项资金的,奖补资金的申报、验收及兑现程序按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办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奖补政策内容、申报条件及流程,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组织专题培训和技术指导,增强经营主体应用政策、规范经营的能力,营造产业发展良好氛围。
(二)做好过程监督。建立健全全流程监督机制,强化对奖补申报、验收、公示、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确保政策执行公开、公平、公正,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强化资金保障。由县财政局牵头,积极统筹各类涉农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鹅产业奖补资金需求。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开展全过程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资金拨付流程,确保奖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严格执行政策。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统一执行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奖补范围、提高或降低奖补标准。加强政策执行情况跟踪评估,适时优化完善相关政策内容,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持续推动鹅产业高质量发展。
奖补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若本奖补标准与上级出台的奖补政策相冲突,自上级政策发布之日起,以上级奖补政策为准,本标准与上级政策不一致的部分自动废止,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修订。
附件:1.锦屏县2026年鹅产业奖补(补助)申报验收表
2.锦屏县2026年鹅产业奖补(补助)兑现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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