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
文件的决定
锦府发〔2025〕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等规定,对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县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一、对上位依据缺失或者被替代,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对行政管理继续发挥作用,但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不一致或者不适当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附件:1.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0件)
2.县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锦屏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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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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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0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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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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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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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锦府发〔2012〕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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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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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支持经济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 |
锦府办发〔2013〕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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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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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乡村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锦府办发〔201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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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制推广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通知 |
锦府办发〔2015〕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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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农发行贷款项目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
锦府办发〔2015〕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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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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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茶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办法和锦屏腌鱼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
锦府办发〔2018〕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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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加强科技创新加快科技进步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 |
锦府办发〔2018〕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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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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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清水江打岩塘周边区域石材加工企业(点)打岩塘周边区域石材加工企业(点)搬迁入园工作方案》的通知 |
锦府办发〔2019〕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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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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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屏县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锦府发〔2022〕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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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锦屏县人民政府 省联社黔东南审计中心 关于印发《金融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锦府发〔2022〕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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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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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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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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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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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
锦府发〔202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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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 |
锦府办发〔202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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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城市更新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锦府办发〔202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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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
锦府办函〔2022〕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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