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安置2025年度退役士兵
章朋海等3名同志工作的通知
锦府发〔2025〕18号
县纪委县监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
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和《关于加强贵州省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黔退役军人发〔2019〕7号)要求,锦屏县3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已经完成选定意向岗位。经研究决定:
一是安置退役士兵章朋海到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工勤岗位工作;
二是安置退役士兵范嗣文到县委组织部机关工勤岗位工作;
三是安置退役士兵吴展洪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工勤岗位工作。
请通知上述人员于2025年9月15日前,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绍信》到工作单位报到,并按规定持本通知办理上编和工资待遇等相关手续,工资福利待遇从2025年9月1日起执行。
锦屏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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