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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640610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4-30
  • 文  号:
  • 锦府发〔2024〕6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屏县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的通知(锦府发〔2024〕6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屏县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的通知(锦府发〔2024〕6号)
字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屏县地上附着物

青苗最低补偿标准的通知

锦府发〔202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属机构:

《锦屏县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锦屏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锦屏县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本县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调整贵州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制定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17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征收土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适用本标准。

二、本标准所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项目为本县常见类别和规格,确定的补偿额为重置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实际执行中,补偿项目规格与本标准一致或者类似的,参照本标准执行;个别补偿项目规格与本标准不一致或者本标准未包含的项目,经有关专业、技术评估部门评估后,依法严格按程序给予相应补偿。

三、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标准施行前,已经与被征地单位或个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按原补偿标准执行。

附件:1.锦屏县青苗最低补偿标准表

      2.锦屏县房屋主体最低补偿标准表

      3.锦屏县装饰装修最低补偿(指框架结构和砖混结构房屋)标准表

      4.锦屏县地上构筑物最低补偿标准表

      5.锦屏县经济林木最低补偿标准

      6.锦屏县零星林木最低补偿标准

      7.锦屏县其他林木最低补偿标准

1

锦屏县青苗最低补偿标准表

青苗补偿类别种类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粮油作物类

粮食作物

水稻

/

1864

成熟期

玉米

/

1864

成熟期

豆类

/

1864

成熟期

薯类

/

1864

成熟期

油料作物

油菜

/

1864

成熟期

花生

/

1864

成熟期

其他粮油作物

/

1864

成熟期

蔬菜瓜果类

瓜果类蔬菜

/

1864

成长期

豆类蔬菜

/

1864

成长期

其他蔬菜

/

1864

成长期

食用菌类

/

1864

成长期

蔬菜大棚(蔬菜育苗)

/

60-80

成长期

蔬菜大棚(蔬菜种植)

/

30-40

成长期

注:本标准由锦屏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2

锦屏县房屋主体最低补偿标准表

补偿类别

单位

补偿标准

框架结构

/

1200

砖混结构

/

1000

砖木结构

/

900

木结构

/

900

注:1.按房屋主体的建筑物面积给予补偿。

2.按照房屋的整体结构进行认定,不进行分层核算计价。

3.营业房除按上述相应房屋类别补偿标准进行拆迁补偿外,对其经营造成停产、停业补偿按经营场所面积8元/㎡/月计算,共计6个月。营业房的认定:需系临街第一层实际经营面积,并具备《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房屋产权证》等合法证件和手续。

4.本标准由锦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3

锦屏县装饰装修最低补偿(指框架结构和砖混结构房屋)

标准表

序号

类别

单位

标准

内墙

装饰

瓷粉

8.5/

墙纸

5/

木墙裙(高度1m)左右)

50/

瓷砖墙裙(高度1m左右)

20/

吊顶(木结构)

45/

石膏板吊顶

30/

铝塑板吊顶

50/

塑料板吊顶

30/

地板砖

60/

大理石、花岗石地板砖

90/

木地板

60/

强化木地板

50/

金属

门窗

铝合金卷闸门

100/

铝合金防盗窗

120/

不锈钢防盗门

100/

防撬(防盗)门

400/

钢条防盗窗

20/

不锈钢防盗网

50/

铝合金玻璃推拉门

150/

包门

成品门

100/

雕花门

300/

室内

护栏

木质

m

30/m

钢条

m

25/m

不锈钢

m

50/m

铁花

m

100/m

固定柜

壁柜

m

180/m

吊柜

m

70/m

卫生

洁具

台式面盆

260/

浴缸

400/

坐式大便器

200/

不锈钢面盆

100/

室内

管线

暗线

1200/

暗水管

800/

其它

石膏线条

m

6/m

纱窗(防蚊窗)

40/

注:1.未列入本标准的房屋装饰装修,根据征收当时房屋装饰装修的实际情况,综合按评估价补偿2.本标准由锦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4

锦屏县地上构筑物最低补偿标准表

补偿标准

砌体

混凝土砌体

m3

300/m3

砖砌体

m3

250/m3

浆砌石砌体

m3

150/m3

干砌石砌体

m3

120/m3

其它砌体

m3

100/m3

围墙

水泥空心砖围墙

70/

红砖围墙

100/

石砌围墙

80/

地坪

水泥

45/

青石

60/

土夯

10/

容积类(水池、粪池、窑、窖类等)

混凝土

m3

160/m3

砖石浆砌

m3

150/m3

土质

m3

30/m3

沼气池

m3

420/m3

砖瓦窑

6000/

石灰窑

4000/

苕窖

300/

坟墓

有碑料石坟

3500/

有碑毛石坟

2500/

其它坟

1800/

附属建筑物(包括畜圈、厕所、柴房等)

砖混结构

260/

砖木结构

190/

木结构

160/

土木结构

120/

简易结构

100/

钢架棚

四周有围护结构,2.2米以上4米以下

120/

四周无围护结构,2.2米以上4米以下

80/

四周有围护结构,4米以上

150/

四周无围护结构,4米以上

100/

板房

钢架结构

200/

活动结构

60/

门楼

砖混

500/

木结构

200/

未建房

基础

石基础

m3

130/m3

砖基础

m3

220/m3

毛石混凝土基础

m3

200/m3

十一

水沟

水泥沟

m

80/m

石砌沟

m

60/m

土沟

m

20/m

十二

座机电话(不含分机)

120/

十三

宽带移户

120/

十四

有线电视

260/

十五

空调

300/台(移机和安装)

十六

热水器

300/台(移机和安装)

十七

照明设施

500/

十八

自来水设施

600/

十九

灶台

口、孔

200/口、孔(按口或孔径的大小登记)

二十

动力电

2500/户(注销)

二十一

管道线路铺设

m

2.5/m

注:1.风雨桥、鼓楼、戏台、公屋、花桥、砖瓦窑、斗牛场、祠堂、庙宇、乡村民风民俗桥等由有资质部门实地评估后,按评估价补偿。

2.未列入本标准的其他农用设施,按照征地当时的市场价格给予补偿。

3.本标准由锦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5

锦屏县经济林木最低补偿标准

补偿类别

单位

补偿标准

板栗

产前期

/

2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产期、衰产期

/

3500


盛产期

/

8000

核桃

产前期

/

25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产期、衰产期

/

5000


盛产期

/

13000

苹果、梨、桃、李、花红、石榴、樱桃、柿子

产前期

/

2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产期、衰产期

/

5000


盛产期

/

11000

柑、桔、橙、柚类

产前期

/

2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产期、衰产期

/

4000


盛产期

/

9000

脐橙

产前期

/

5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产期、衰产期

/

7000


盛产期

/

16000

杨梅、枇杷等

产前期

/

4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产期、衰产期

/

6000


盛产期

/

13000

葡萄、猕猴桃

产前期

/

4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产期、衰产期

/

6000


盛产期

/

15000

油茶

产前期

/

24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产期、衰产期

/

4000


盛产期

/

8000

注:1.未列入本标准的种类,可参照相似(相近)类型或相似(相近)价值给予补偿。

2.对于特殊情形按照“一事一议”解决。

3.补偿的林木由被征收方自行处置。

4.本标准由锦屏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6

锦屏县零星林木最低补偿标准

补偿类别

计量单位

补偿标准

1

葡萄

(含架子费用)

产前期(3年)

/

50(棚架)

30(立架)

初产期(4-6年)衰退期(≥21年)

/

280(棚架)

100(立架)

盛产期(7-20年)

/

400(棚架)

200(立架)

2

猕猴桃

(含架子费用)

产前期(5年)

/

50(棚架)

30(立架)

初产期(6-10年)衰退期(≥21年)

/

280(棚架)

100(立架)

盛产期(11-20年)

/

400(棚架)

200(立架)

3

梨、桃、李、樱桃、蓝莓

产前期(3年)

/

35

初产期(4-6年)衰退期(≥21年)

/

150

盛产期(7-20年)

/

260

4

石榴

产前期(5年)

/

35

初产期(6-10年)衰退期(≥31年)

/

150

盛产期(11-30年)

/

260

5

柿子

产前期(5年)

/

35

初产期(6-10年)衰退期(≥31年)

/

150

盛产期(11-50年)

/

260

6

杨梅、枇杷

产前期(3年)

/

50

初产期(4-10年)衰退期(≥31年)

/

200

盛产期(11-30年)

/

400

7

板栗

产前期(4年)

/

50

初产期(5-10年)衰退期(≥31年)

/

150

盛产期(11-20年)

/

300

8

核桃

产前期(4年)

/

35

初产期(5-15年)衰退期(≥30年)

/

150

盛产期(16-30年)

/株

260

9

银杏

产前期(≤5年)

/株

35

初产期(6-15年)     衰退期(≥51年)

/株

150

盛产期(16-50年)

/株

260

10

柑桔、橙柚类

产前期(≤4年)

/株

35

初产期(5-10年)     衰退期(≥21年)

/株

150

盛产期(11-20年)

/株

300

11

花椒

产前期(≤3年)

/株

20

初产期(4-5年)     衰退期(≥21年)

/株

80

盛产期(6-20年)

/株

200

12

杜仲、黄柏、厚朴、香椿树、橡皮树

胸径6厘米以下

/株

20

胸径6-12厘米

/株

100

胸径12-20厘米

/株

200

胸径20厘米以上

/株

300

13

油桐

产前期(≤3年)

/株

20

初产期(4-10年)     衰退期(≥31年)

/株

80

盛产期(11-30年)

/株

200

14

油茶

产前期(≤5年)

/株

20

初产期(6-10年)     衰退期(≥81年)

/株

80

盛产期(11-80年)

/株

200

15

茶叶

苗期

/株

2

成长期

/株

35

16

胸径5厘米以下

/株

4

胸径5-7厘米

/株

8

胸径8厘米以上

/株

15

17

杉、松、阔

用材树种

胸径3厘米以下

/株

3

胸径3-5厘米

/株

10

胸径6-10厘米

/株

30

胸径11-15厘米

/株

60

胸径16-20厘米

/株

100

胸径21-30厘米

/株

200

胸径31厘米以上

/株

500

18

香樟、榕树、柳、玉兰、含笑、紫荆、杜英

地径1cm以下

/株

5

地径1-2cm

/株

10

地径2-4cm

/株

20

地径4cm以上

/株

30

19

楠、红叶、枫、鸡爪、槭、石楠、美国红枫、罗浮槭

米径2-3cm

/株

50

米径3-5cm

/株

80

米径5-8cm

/株

100

米径8-10cm

/株

200

米径10-12cm

/株

300

米径12-16cm

/株

500

米径16-18cm

/株

800

米径18-20cm

/株

1000

米径20cm以上

/株

1500

20

桂花、紫薇、红豆杉、雪松、金丝楠、山茶、竹柏、罗汉松、红花檵木

地径1cm以下

/株

10

地径1-2cm

/株

15

地径2-4cm

/株

30

地径4cm以上

/株

40

米径2-3cm

/株

60

米径3-4cm

/株

100

米径4-5cm

/株

140

米径5-6cm

/株

220

米径6-7cm

/株

340

米径7-8cm

/株

460

米径8-10cm

/株

720

米径10-12cm

/株

1000

米径12-14cm

/株

1200

米径14-16cm

/株

1400

米径16-18cm

/株

1800

米径18-20cm

/株

2200

米径20cm以上

/株

3000

21

金银花、金钩藤

苗期

/株

10

成长期

/笼

120

22

青钱柳

胸径6厘米以下

/株

15

胸径6-12厘米

/株

50

胸径13-20厘米

/株

80

胸径21厘米以上

/株

100

23

布福娜(俗名:人脑壳

苗期

/株

20

产前期

/株

100

初产期、衰产期

/株

150

盛产期

/株

300

24

甘蔗

--

/亩

4980

25

荸荠

--

/亩

3150

26

独角莲、吉梗

种植

/株

0.5

27

山茱萸

产前期

/株

20

初产期、衰产期

/株

50

盛产期

/株

150

28

棕榈

苗期

/株

5

成长期

/株

40

29

芭蕉

--

/株

10

30

其他杂树

(含灌木)

胸径3-5厘米

/株

5

胸径6-12厘米

/株

10

胸径13-18厘米

/株

35

胸径19-25厘米

/株

50

胸径26-30厘米

/株

65

胸径31-35厘米

/株

80

胸径36厘米以上

/株

100

注:1.未列入本标准的种类,可参照相似(相近)类型或相似(相近)价值给予补偿;

2.对于特殊情形按照“一事一议”解决;

3.补偿的林木由被征收方自行处置。

4.本标准由锦屏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附见7

锦屏县其他林木最低补偿标准

计量单位

补偿标准

未成林、幼龄林

/亩

1200

依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171号)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锦屏县2020年工人林所需全部投资600元/亩,经济林造林所需全部投资1500元/亩,经济林盛产期按树种上一年平均值计算。杉木、上年度平均销售价800元/m3;马尾松、阔叶上年平均销售价550元/m3

杉木中、近熟林

/m3

800

马尾松、阔叶中近熟林

/m3

550

杉木成熟过林

/m3

400

马尾松、阔叶成过熟林

/m3

275

薪炭林、疏林地

/亩

600

注:1.未列入本标准的种类,可参照相似(相近)类型或相似(相近)价值给予补偿;

2.对于特殊情形按照“一事一议”解决;

3.补偿的林木由被征收方自行处置。

4.本标准由锦屏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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