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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967362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4-30
  • 文  号:
  • 锦府办函〔2025〕11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贯彻落实贵州省“企业之家”运行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锦府办函〔2025〕1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贯彻落实贵州省“企业之家”运行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锦府办函〔2025〕11号)
字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贯彻

落实贵州省“企业之家”运行

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府办函2025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锦屏县贯彻落实〈贵州省“企业之家”运行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锦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锦屏县贯彻落实《贵州省“企业之家”

运行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企业之家”运行机制的通知》(黔府办发〔2024〕18 号)精神,巩固提升“企业之家”创建工作成果,保障有序、有力、有效服务企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托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贵州政务服务网设立的涉企服务线上线下平台,构建企业诉求广泛收集、统一汇聚、集中研判、分类转办、跟办催办、复查复核、失职追责的全闭环“企业之家”工作体系,使企业政策咨询、困难求助、联合服务、问题协调、投诉举报等需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推动全县政务服务水平和营商环境质量双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组建联合服务组。明确由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县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为召集人,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投资促进局主要同志为副召集人,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合服务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企业需求研判、提出转办意见、对企业需求办理情况进行跟办催办、复查复核以及成效研判等工作。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投资促进局和县工商联各明确1名具体业务人员进驻“企业之家”负责联合服务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探索工商联组织所属商协会在“企业之家”开展轮值,参与企业需求研判处置工作,进一步充实服务力量。

(二)企业诉求收集。各乡镇、各部门按照《中共锦屏县委办公室 锦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领导干部包保企业全周期服务的通知》常态化开展企业网格化包保服务,收集企业困难问题和诉求。企业线下到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之家”窗口、部门业务股室、联系服务领导或干部走访企业时反映诉求,线上通过“企业之家”平台、政府门户网站、12345热线、“服务民营企业省长直通车”等渠道反映诉求。各乡镇、各部门负责辖区内或所属行业企业的问题收集;县工商联负责所属商协会企业问题收集;锦屏经济开发区负责园区内企业问题收集;县工信商务局负责“服务民营企业省长直通车”、规模以上企业问题收集;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县重点项目企业问题收集;县投资促进局负责招商引资企业问题收集;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企业之家”线上平台、线下窗口反映的问题收集。

(三)统一汇聚研判。一是统一汇聚。各乡镇、各部门企业服务专员收到企业诉求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企业反映的需求内容、联系方式、保密要求等关键要素全面、准确提交“企业之家”联合服务组。联合服务组对相同企业需求进行去重合并、一次转办,避免重复处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集中研判。联合服务组对企业需求进行系统分析,对于材料不齐全的情况,及时告知诉求人补充相关材料。对于权责明确、管辖清晰、材料齐全、合法合规的企业需求,在1个工作日内统一录入“企业之家”平台形成企业需求工单;对于跨区域、跨层级、跨行业的复杂需求,联合服务组及时召开分析研判会进行会商,提出转派意见,指定牵头办理的涉企服务部门,并形成涉企服务工单。三是不予受理。对于企业需求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公序良俗的;已进入诉讼、仲裁、信访、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法定程序且相关部门正在办理的企业需求不予登记,不形成涉企服务工单,由收集企业需求的涉企服务部门做好劝导工作。

(四)工单分类处置。一是工单转派与签收。承办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之家”平台工单签收,若承办单位提出办理异议的,联合服务组应及时进行研判改派,经协调仍无法确定办理单位的,报县人民政府明确承办主体。二是工单承接办理。按照单位职能职责,“企业之家”工单承办单位具体负责与企业面对面沟通,召开问题协调会议,诉求答复、处置过程及办理结果在系统平台反馈。三是分类办理时限。咨询类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协调类需求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需求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的投诉举报类需求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疑难的投诉举报类需求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承办单位若认为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办结,需向联合服务组提交延期办理申请,并明确办结时限。四是联合办理与提级处理。对于企业反映的复杂需求,由牵头办理的涉企服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办理,若各涉企服务部门之间无法达成一致办理意见,由牵头部门报县人民政府专题研究。联合服务组若认为有关企业需求超出县人民政府权限,可向上一级联合服务组提出提级办理申请。五是终止办理情形。在办理时限内,若出现通过诉求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诉求人、诉求人明示放弃或主动撤回有关需求、诉求人拒绝提供相关材料、诉求人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形,承办单位可终止办理。六是办结标准。企业需求得到彻底解决;企业需求得到部分解决或因客观原因难以解决,涉企服务部门以书面形式向企业释明原因;企业需求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承办单位以书面形式为企业提供解决路径。七是档案归档。已办结的涉企服务工单,由牵头办理的承办单位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确保工作记录完整、可查。

(五)夯实“两中心”服务功能。通过整合“企业之家”资源,设立“锦屏县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和“锦屏县工程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从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各选派1名熟悉政策法规的业务骨干组建“锦屏县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帮办代办服务队伍,脱产从事帮办代办工作,代办专员免费为项目落地提供全链条、全要素、全流程、全生命周期审批帮办代办。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工程项目审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明确1名具体从事审批的人员组建“锦屏县工程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专员,审批服务专员集中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后台,通过“工程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为重大重点工程项目提供联合踏勘、联合审批、联合验收等服务,实现审批服务工作“企业申请、中心吹号、部门报到”的高效联动。

(六)拓展“企业之家”服务范围。在“企业之家”搭建中介、金融、人才、法律等服务撮合平台,按照企业需求提供精准化服务。县投资促进局将“企业之家”作为服务企业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定期为企业提供投资政策咨询、重点产业项目推介和重点企业宣传。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建立项目类中介服务机构库,公开中介事项设立依据和收费标准,提供给企业自主选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锦屏支局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进驻“企业之家”开展轮值,提供信贷融资、金融服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企业之家”开设人才服务驿站,为企业免费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拓宽企业招聘渠道,将人才服务事项整合统一集中受理,为高层次人才引进提供户籍、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教育等方面“一条龙”服务。县司法局将“企业之家”作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工作的宣传点,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定时或预约提供涉企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治体检宣传,帮助企业提升依法经营的能力。

(七)监督管理问效。一是催办督办。对于符合规定的企业需求出现无故不报“企业之家”登记、超期签收、超期办理、未达到办结标准予以办结等情况,由联合服务组进行催办,必要时提请县政府办督查室督办,确保企业诉求得到及时处理。二是回访复查。涉企服务工单办结后5个工作日内,联合服务组对办理情况开展回访。若回访情况与办结信息不一致,联合服务组提出复查复核建议,由县政府办督查室督办。三是成效研判。联合服务组根据回访、复查复核情况,对涉企服务部门的工作成效进行综合研判。将企业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对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的涉企服务部门,报请县人民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企业之家”工单派得出,有人办,企业诉求件件有落实。4月30日前,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商联将明确负责联合服务组办公室工作的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实行领导轮值制。每半月1次,在“企业之家”召开疑难企业诉求化解见面会,由县领导轮值与企业面对面沟通交流,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疑难问题。

(三)做好宣传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企业之家”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知晓“企业之家”,信任“企业之家”,不断提升“企业之家”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强化结果应用。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定期将“企业之家”工单办理成效移送组织人事部门,作为评价干部工作表现的重要参考。县纪委监委要加强对“企业之家”工单办理过程承办单位履职尽责的监督,将“企业之家”工单办理情况作为弄虚作假、违规办理、吃拿卡要、打击报复、窃密泄密等问题线索收集渠道,针对违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锦屏县“企业之家”联合服务组成员名单

      2.锦屏县“企业之家”运行流程图

      3.锦屏县“企业之家”企业诉求登记表

      4.各乡镇及涉企服务部门“企业之家”涉企服务计划数

      5.锦屏县涉企服务专员名单


附件1

锦屏县“企业之家”联合服务组成员名单

召 集 人:谢枝清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泽梅  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

副召集人:杨金华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杨系林  县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

          林安敏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肖克辉  县工商联副主席、秘书长

成    员:张道枝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石  勇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龙运洋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龙庆婷  县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刘格波  县人民政府副科长级督查专员

龙建泽  县发展改革局国防动员办专职副主任

徐昌盛  县工信商务局副局长

龙大亮  县财政局基财局局长

胡  璇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秀凤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锦屏支局副局长

刘开强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龙盛香  县司法局副局长

胡  宏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巧贞  县民政局副局长

龙珍艳  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王杨海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联合服务组全面负责“企业之家”诉求的研判,提出转办意见,对企业需求办理情况跟办催办、复查复核、成效研判。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杨金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王杨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和联络员。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投资促进局和县工商联明确的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附件3

锦屏县“企业之家”企业诉求登记表

填报单位:                  分管领导审核: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信息登记

企业名称


地址


企业

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企业联系人

电话


诉求来源


诉求时间


诉求类型


企业诉求描述


企业诉求研判

联合服务组研判意见


工单流转

牵头处置部门


派单时间


签收时间


工单签收人


联合服务组跟办人


工单处置

异议情况


复杂问题


催办督办


办理结果


办结回访

处置单位履职尽责情况


企业满意度


  填表说明:1.问题诉求收集单位只需填写信息登记栏。

            2.诉求来源:企业到窗口、领导干部走访企业、企业座谈会、电话等线下渠道反映;“企业之家”平台、政府门户网站、12345热线、“服务民营企业省长直通车”等线上渠道反映。

            3.诉求类型:政策咨询、困难求助、联合服务、问题协调、投诉举报等。

附件4

各乡镇及涉企服务部门“企业之家”涉企服务计划数

序号

每月计划数

年计划数

备注

1

县委办公室

2

24


2

县政府办公室

2

24


3

县人大办公室

2

24


4

县政协办公室

2

24


5

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1

12


6

县委社会工作部

1

12


7

县工商联

3

36


8

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3

36


9

县发展改革局

3

36


10

县投资促进局

3

36


11

县工信商务局

3

36


12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

24


13

县农业农村局

2

24


14

县市场监管局

2

24


15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

24


16

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

2

24


17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

24


18

县自然资源局

2

24


19

县财政局

1

12


20

县人民法院

1

12


21

县公安局

1

12


22

县医保局

1

12


23

县林业局

1

12


24

县交通运输局

1

12


25

县卫生健康局

1

12


26

县残联

1

12


27

县教育局

1

12


28

县司法局

1

12


29

县民政局

1

12


30

县水务局

1

12


31

县民宗局

1

12


32

县应急局

1

12


33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

12


34

国家税务总局锦屏县税务局

2

24


35

县统计局

1

12


36

县审计局

1

12


37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锦屏支局

1

12


38

县消防救援大队

1

12


39

县烟草专卖局

1

12


40

锦屏供电局

1

12


41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锦屏县管理部

1

12


42

县气象局

1

12


43

三江镇

1

12


44

茅坪镇

1

12


45

大同乡

1

12


46

铜鼓镇

1

12


47

敦寨镇

1

12


48

新化乡

1

12


49

隆里乡

1

12


50

钟灵乡

1

12


51

偶里乡

1

12


52

平略镇

1

12


53

启蒙镇

1

12


54

固本乡

1

12


55

河口乡

1

12


56

平秋镇

1

12


57

彦洞乡

1

12


合计

79

948



附件5

锦屏县涉企服务专员名单

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单位

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涉企服务专员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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