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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565570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3-27
  • 文  号:
  • 锦府办函〔2024〕6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废弃矿井矿洞摸底排查暨集中打击整治非法采矿 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锦府办函〔2024〕6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废弃矿井矿洞摸底排查暨集中打击整治非法采矿 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锦府办函〔2024〕6号)
字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废弃矿井

矿洞摸底排查暨集中打击整治非法采矿

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锦府办函〔2024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锦屏县废弃矿井矿洞摸底排查暨集中打击整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锦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

锦屏县废弃矿井矿洞摸底排查暨集中打击整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矿产资源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对全面排查整治废弃矿井、矿洞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全面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84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8〕9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精神,依法打击整治非法采矿等破坏矿产资源违法犯罪,全面实现我县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勘查开发,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我县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各乡镇内废弃矿井矿洞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动态台账,确保无遗漏。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依法打击整治非法采矿等破坏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斩断非法采矿地下产业链,侦破一批犯罪案件,严惩一批犯罪分子,整治一批突出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组织领导

组  长:杨声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作维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潘胜刚  县公安局政委

龙立霞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杨通朝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兴智  县公安局副局长

龙  浩  县自然资源局农村产权交易事务中心主任

龙  毅  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长

向才林  县应急局副局长

        各乡镇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负责专项行动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等工作。杨兴智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通朝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和涉及打击整治的乡镇抽人组成。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摸排底数。对各乡镇辖区内所有废弃矿井矿洞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摸清废弃矿井矿洞底数,务必做到不留死角死面。

(二)全面加强严厉打击。对梳理排查出来的废弃矿井矿洞要立即全面调查核实,安排专人巡查监管。务必做到问题线索未核实清楚不放过、违法犯罪惩处不到位不放过、打击成效不明显不放过,坚决做到打不出、不收兵,打不透、不结案,打不完、不罢休,切实提高震慑效果。

(三)全面加强日常监管。要结合职责职能和工作任务,针对废弃矿井矿洞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常态化治理机制,全面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坚决堵塞监管漏洞,有效推动废弃矿井矿洞打击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县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废弃矿井矿洞打击整治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勇于担当、全力以赴,把专项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执法办案纪律,要敢于较真碰硬,强化执法为民意识,坚决打击违法保护合法,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同时要通过调度、约谈、挂牌督办、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专班推进。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和涉及打击整治的乡镇至少明确1名同志参加废弃矿井矿洞摸底排查暨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具体情况根据工作情况调整),县公安局根据案件线索及犯罪打击工作需要等情况,抽调精干警力组织打击工作专班,开展案件线索会商、核查、集中打击整治等相关工作,确保有效推进专项行动。

(四)强化信息报送。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和各乡镇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联络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每日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工作亮点等报组长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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