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府办函〔20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锦屏县2022年木材采伐指标分配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锦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锦屏县2022年木材采伐指标分配方案
为有效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请采伐的条件
(一)申请采伐林木须符合《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2005)的相关技术规定。
(二)申请主伐指标的采伐地块需符合油茶、锥栗等产业造林规划,林木采伐后必须按更新设计要求及时更新。
(三)申请采伐林木不在县内主要河流、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两侧500米内的可视范围。
(四)申请采伐指标必须持有林权证、不动产证或其他林木权属证明材料,且林地、林木权属无纠纷。
二、林木采伐指标分配的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阳光操作”的原则;
(三)坚持“指标跟着资源走”的原则;
(四)坚持产业发展优先原则;
(五)坚持以森林经营方案为主的原则。
三、林木采伐指标安排
(一)单独编限单位林木采伐指标安排
对单独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的国有林场、春蕾林场、贵州锦屏长生兴绿林场有限公司、汉方兴启林场有限公司、扣文林场有限公司、永联林场有限公司等6个单位的采伐计划严格按照《省林业局关于执行全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黔林资函〔2021〕2号)执行。在核定的采伐限额内,纳入国储林项目采伐的,优先安排国储林项目采伐。
(二)其他集体和个人主伐指标安排
集体和个人的主伐指标,预留80000立方米用于县国储林项目所需林木采伐,其余指标依据各乡镇林木可采资源,结合县内木材加工企业的原材料需求和产业发展用地需要,分别于每年的3月份和6月份前分两批下达到乡镇。第一批指标下达数量由各乡镇自行上报,第二批指标下达数量结合乡镇后期申请追加指标数量和县内木材加工企业原材料需求数量下达到乡镇。
(三)抚育间伐、更新采伐、低产林改造、其他采伐等采伐类型的采伐指标安排
采伐指标不具体安排到乡镇,凡申请采伐林木符合《森林采伐作业规程》规定的,都给予安排相应的采伐指标。
四、申请林木采伐指标时间及流程
(一)申请采伐指标时间
第一批采伐指标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5月30日前,第二批采伐指标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9月30日。
(二)申请采伐指标流程
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采伐申请→林业站核对申请采伐地块是否符合申请采伐指标条件→乡镇林业站将符合采伐条件的申请报乡镇分管领导→乡镇分管领导提请召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分配采伐指标→采伐指标分配结果公示。
(三)申请指标分配方式
第一批采伐指标,严格按照采伐需求优先顺序排序进行指标分配。第二批采伐指标,按照申请采伐指标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指标分配,对同一天申请采伐指标的按采伐需求优先顺序排序进行指标分配。
按采伐需求优先排序:一是优先安排国家重点项目和兴办地方公益事业建设采伐;二是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户采伐;三是优先安排林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产业调整采伐;四是优先安排讲诚信,且已与县内木材加工企业签订《木材购销合同》的采伐;五是优先安排造林积极性高的采伐。
五、申请采伐指标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林木采伐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林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其他林木权属证明材料;
(四)采伐申请人与县内规上或拟培育木材加工企业签订的《木材购销合同》。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采伐指标分配严格按照“二级两榜”进行公示。
“二级”公示:县下达到乡镇的采伐指标,进行县级公示,公示地点为县林业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将分配到的采伐指标到村进行村级公示,公示地点为村政务公开栏。
“两榜”公示:一榜公示为截止4月30日止,对所收到的申请采伐情况进行公示;二榜为分配结果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不按《锦屏县木材采伐指标分配方案》要求进行采伐指标分配,进行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对将木材生产指标安排给无森林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执行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锦屏县2022年木材生产计划安排表(第一批)
2022-7 锦屏县2022年木材生产计划安排表(第一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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