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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22152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10-15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锦屏县关于加强城乡教育资源布局均衡协调配置实施方案(2024—2028年)》政策解读
《锦屏县关于加强城乡教育资源布局均衡协调配置实施方案(2024—2028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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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锦屏县关于加强城乡教育资源布局均衡协调配置实施方案(20242028年)》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目的

为推动我县城乡教育资源布局与人口规模结构分布均衡协调配置,更好适应和服务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需要。保障幼儿园、中小学学校规划建设与我县城乡人口流动变化情况、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满足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就近入学入园需求,实现城镇教育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办法》的依据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城乡教育资源布局均衡协调配置的指导意见》(黔教发〔2024〕20号)。

三、《办法》起草过程

2024年6月25日《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城乡教育资源布局均衡协调配置的指导意见》(黔教发〔2024〕20号)下发,2024年7月9日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好此项工作,7月10日县教育局对《方案》起草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并明确专人负责。  

起草组依据《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城乡教育资源布局均衡协调配置的指导意见》(黔教发〔2024〕20号)为指导,2024年8月组织对全县各学段教育资源配置情况的调研,分12个组深入各乡镇,征求各级各类学校的意见。同意拆并义务教育学校9所,村级园1所。分别为锦屏县大同乡大兴小学、锦屏县大同乡章寨教学点、锦屏县新化乡新化寨小学、锦屏县启蒙镇雄黄小学、锦屏县启蒙镇高表小学、锦屏县固本乡培亮小学、锦屏县河口乡加池小学、锦屏县平秋镇更我小学、锦屏县彦洞乡救民小学及新化乡新化寨村幼儿园。收到来自教育系统的10条建议。一是敦寨小学请求将敦寨粮食直属库地块划入敦寨小学进行改扩建。二是亮司小学校长龙求乔提议加快亮司小学迁建进程;三是锦屏中学王先琳提议申报资金建设400米环型跑道运动场,为锦屏中学进一步申示打基础;四是县民中杨正昌校长提出将人武部地块划拨给县民中进行改扩建;五是示范幼儿园分园涂迎春提出增加双龙居幼儿园楼梯;六是稳江小学欧杰提出对稳江村幼儿园进行改造,实现园园达标;七是示范幼儿园李翠英提出该园食堂要按省教育厅关于省级示范园的评估意见对食堂进行改造;八是城关五小校长提出要规划城关五小食堂建设;九是城关三小校长闵清香提出要对城关三小运动场进行改造;十是三江中学吴锡勇提出需要建设三江中学校大门。

根据各组调研的结果结合2023年全县综合报表的基础数据,参考2024年全县各乡镇、村常住人口数,预测2028年全县各乡镇、村常住人口数,认真分析2024—2028年生育政策优化调整带来的基础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园入学需求高峰情况,制定可行措施平稳有序化解各学段教育资源供求不足或不平衡的矛盾,草拟了《加强城乡教育资源布局均衡协调配置实施方案(2024—2028年)(讨论稿)》。

2024年9月18日,《加强城乡教育资源布局均衡协调配置实施方案(2024—2028年)(讨论稿)》提交县教育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根据会议要求,已对《方案》进行了完善,形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年9月22日,将《方案》(征求意见稿)呈报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分管联系领导、各相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建议,在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时间前,共收到部门及领导个人的意见3条。一是龙木秀副主任反馈一条涉及学校名称的意见建议,因学校名称已是注册登记的机构,同时将学校的公章与系统报表的名称进行比对,没有需要变更的情况,故没有将学校名称进行修改;二是住建局副局长胡璇提出小区配套引用的文件欠规范,《方案》提出“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的中小学校相关建设标准,依法落实城镇小区义务教育配套标准化建设”对此引用文件修订成了“严格执行《黔东南州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依法落实城镇小区义务教育配套标准化建设”;示范幼儿园李翠英提出民办幼儿园的退出要实行公平性竞争退出机制,在《方案》中进行修改,对民办幼儿园的撤并不作硬性要求。

其余均无意见建议。

2024年9月23日下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洪智同志组织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分管或联系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或具体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教育局在家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和负责起草有关人员,3所幼儿园园长代表、3所小学校长代表、3所初中学校校长代表,锦屏中学、三江中学、县职中、县特校校长召开研究审议《锦屏县关于加强城乡教育资源布局均衡协调配置实施方案(2024—2028年)》专题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木秀、县政协副主席闵启富到会指导。会后,县教育局根据专题会议要求,对《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方案(送审稿)

2024年9月25日报县委政法委进行风险评估。报市监局进行公平性审查。

四、《办法》主要内容

《方案》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布局规划、保障措施”五大部分组成,其中“布局规划”是教育资源布局均衡协调配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主要阐明了加强城乡教育资源布局均衡协调配置的政策导向和意义。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明确了加强城乡教育资源布局均衡协调配置要坚持分级负责,系统谋划资源配置和精准统筹,科学保障学位供给两个原则。

第三部分“主要目标”提出了“到2028年生育政策优化调整带来的基础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园入学需求高峰平稳有序化解,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城乡学校布局动态优化及学位供给调整机制基本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资源布局优化提质扎实推进,有力有序推动我县城乡教育资源布局均衡协调配置”。

第四部分“布局规划”规划了到2028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四个学段的教育资源布局优化设置情况。学前教育,计划保留幼儿园53所,改造9所、扩容1所,新增4所,撤并1所,至2028年规划幼儿园67所。通过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增加幼儿园数量,整体上增加学前教育学位,实现普及普惠省级认定及国家复查并巩固普及普惠成果。义务教育,计划保留57所、扩容8所、改造1所、新建1所、循环利用2所、规划撤并8所,至2028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68所。构建以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和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为主体、乡村小规模学校为托底的义务教育格局,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规划扩容锦屏中学和三江中学。深入推进县内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新建改扩建教学和学生生活类校舍及体育运动场所等附属设施,按标准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加快改善县中办学条件。中等职业教育,规划扩容县中等职业学校。加强规模特色中职学校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培养有技能的新型劳动者,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挂图落实、强化要素保障、强化督查督办、强化宣传引导五个方面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及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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