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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4-46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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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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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锦屏县产业奖补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锦屏县产业奖补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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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锦屏县产业奖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目的

为支持发展壮大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增加脱贫群众生产经营性收入和财政转移性收入,筑牢防返贫底线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二、制定《方案》的依据

根据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乡振发〔2022〕13号)、《省乡村振兴局 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产业奖补促进脱贫群众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乡振发〔202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三、《方案》起草过程

根据《贵州省乡村振兴局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产业奖补促进脱贫群众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乡振发〔2023〕8号)文件要求,为增强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带动脱贫群众增收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提升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县乡村振兴局起草了《锦屏县产业奖补工作方案》初稿,两次下文征求各乡镇和各部门意见,分别经过1月19日、1月25日、2月29日、3月14日专题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形成了《锦屏县产业奖补工作方案》。

四、《方案》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四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奖补、公开透明”三个基本原则。

(三)奖补措施。

1.奖补对象

到户产业: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管理,符合产业奖补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和生产能力,通过发展种植、养殖等开发性帮扶措施实现持续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低收入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每年每户累计获得补助不超过2万元。

经营主体:从事一二三产业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就业帮扶车间、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

2.奖补范围

到户产业:按照《锦屏县产业奖补标准目录》(附件1),鼓励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

经营主体:鼓励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

3.奖补标准

1.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按照《锦屏县产业奖补标准目录》标准给予补助,原则上目录以外的产业不纳入奖补范围。

2.经营主体:每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或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的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补贴。

4.奖补流程。产业奖补项目的项目入库、申报、审批、实施、管理、验收、公告公示、资金兑现等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乡振发〔2022〕13号)、《锦屏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锦财农〔2023〕76号)等文件执行。

(四)工作要求。包括项目申报、项目验收、结果公示、资金兑现、强化宣传、工作职责等七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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