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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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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府议复〔2024〕18号


杨建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步行街社区老保健站至码头方向道路扩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发2号及黎从榕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文件,我县已编制完成“五三一”项目库,已将全县道路改造工程列入3年动态项目库,在当地政府有建设用地扩宽道路前提下,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如中央预算资金、省级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解决此问题。

感谢您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锦屏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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