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府议复〔2024〕112号
吴水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种养殖创业政策支持保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种养殖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围绕省州12大特色优势产业,我县以油茶、中药材、果蔬、畜禽、生态渔业“五大产业”为重点,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根据省州“一主两辅”原则要求,把鹅产业作为县域特色主导产业重点发展。2023年以来,我县贯彻实施州级明确的中药材、油茶、茶叶、精品水果、商品蔬菜、稻渔增养“6个100万”提升工程,推进优势单品规模化突破,全县种养殖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一、在“在用地手续办理、土地协调上给予适当帮助”方面
一是预留一定的产业发展用地空间。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2021年来,为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准确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全面推进“多规合一”,我县已编制了《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目前,正在组织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预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定稿;已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完成我县105个行政村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一图一表一说明”成果,全部获得县政府报批,并部分已经在省级规划“一张图”备案入库。在编制的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有本乡(镇)域的特色农业现代化生产空间及产业布局,预留出一定的产业发展用地空间。二是加强产业用地手续办理服务。根据项目及产业发展用地需求,我县积极协调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对项目或产业用地规划选址指导,共同做好项目或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工作。
二、在“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方面
一是组织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每年中央、省、州选派一定的科技特派员赴我县基层开展科技服务,2023年选派到我县科技特派员42名(中央13名、省级20名、州级9名),2024年选派到我县中央科技特派员13名。二是持续开展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行动。从2022年省里组织开展激励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行动以来,我县持续开展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行动基础性示范服务和“揭榜挂帅”;2024年,推动全县128名(其中县级62名)农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源源不断提供技术支撑。三是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2023年共培育高素质农民320名,2024年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200名。
三、在“在补助和鼓励上下功夫”方面
一是统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2023年,下达到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4137万元,用于产业发展资金15046.56万元,占比为62.21%;2024年,目前获得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9651万元,用于产业发展资金12294.01万元,占比为62.56%,其中用于产业奖补资金8007.27万元,占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的40.75%,占用于产业发展资金的65.13%。二是争取东西部协作资金支持产业发展。2023年,获得东西部协作资金5500万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资金426.5万元;2024年,获得东西部协作资金5500万元,计划用于产业帮扶资金3052万元。三是积极争取产业项目资金支持产业发展。2023年,我县共向上争取得农业产业项目资金22851万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15110.09万元);2024年,目前共争取得到上级财政产业发展资金2953.69万元;这些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将根据我县产业发展需求补贴给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户。四是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产业发展。针对脱贫人口及三类监测户,重点出台了《锦屏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锦府办函〔2021〕32号)、《锦屏县产业奖补工作方案》(锦府办发〔2024〕5号)等特惠性政策。针对所有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出台了《锦屏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资金补助实施方案(试行)》(锦府办发〔2022〕17号)、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等普惠性政策。
下一步,我县将加大产业用地手续办理协调指导、产业发展技术指导服务及项目资金争取力度,不断支持我县农业产业发展,激发群众参与产业发展积极性,推动我县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以及对我县种养殖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同时,也竭诚欢迎您继续为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献计献策!
对以上答复您如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锦屏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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