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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审批《锦屏县赤溪坪四号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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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审批

《锦屏县赤溪坪四号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26日我局拟对锦屏县赤溪坪四号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6-201821(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55-7227098

   真:0855-7227098通讯地址:锦屏三江文昌路民族风情园县环境保护局

  编:5567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锦屏县

赤溪坪四号路建设项目


















锦屏县城西三江镇


















锦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锦屏县城西三江项目总投资:1182.0733万元;

总占地:7477.335m2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沥青烟气、汽车尾气但影响程度及范围有限,而且是短期的局部影响。施工方应对运输道路适时洒水抑尘,以防道路扬尘对空气环境的污染施工车辆尽避开集中居住区。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的水量相对较少,对周围水环境影响甚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冲洗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灌使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间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强噪声作业机械产生持续影响施工边界噪声满足《建设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筑废弃物路基挖方和建筑垃圾作为填筑材料,及时进行土方平衡挖土方用于回填,废弃路面材料分类回收综合利用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汽车尾气绿化树种选择当地乡土树种,且对大气污染物吸附能力强的树种加强交通疏导,保障交通舒畅,减少车辆怠速;散装物料运输时,必须加盖篷布。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CODSS

石油类定期对雨水管网等进行维护,对出现裂缝及脱节的地方及时进行修补,确保雨季径流雨水对路基产生冲刷影响。雨水经雨水管网排放至附近水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定期检查限速、禁鸣等标志;在不影响车辆行驶视角的前提下,在道路两侧种植绿化降噪林带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路面垃圾清扫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搞好道路两旁及绿化的建设。

2土石方的运输、堆放要采取防止扬尘的措施,譬如采用覆盖形式或洒水

3在运输材料时要修好便道,不要让材料随意散落,或造成尘土飞扬,尤其在运输粉砂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时应用袋装或车上加盖篷布。施工机械活动应严格选择行驶线路,行驶线路的选择要在讲求效率的基础上,力求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4施工人员的生活营地应选择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地区,施工结束后要求施工单位清理施工现场。

5为防止水土流失,应做好路基工程,如在路基两侧加强绿化;在砂石料场地周围堆置草包挡砂,场地四周可简单的排水沟引走场地上的积水等。

6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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