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审批
《锦屏县蓝天生物质锅炉燃料颗粒
制造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近日拟对《锦屏县蓝天生物质锅炉燃料颗粒制造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监督,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11日-2月15日。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告知。
电话(传真):0855-7227098 0855-3900248
通讯地址:锦屏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备注 |
锦屏县蓝天生物质锅炉燃料颗粒制造厂建设项目 |
锦屏县蓝天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
锦屏工业园区(锦屏县敦寨镇敦寨街上) |
本项目位于锦屏工业园区(锦屏县敦寨镇敦寨街上),占地面积6710平方米,总投资3401.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1.02%,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6710m2,新建厂房、停车位等,本项目原料主要为木屑和秸秆,木屑主要来源于园区木材加工企业产生的废边角料,秸秆来源周围农业企业打包城垛的秸秆。 |
锦发改2017-522628-42-03-1128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