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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锦屏县河口乡青山界饰面用板岩矿》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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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的规定,现将“贵州省锦屏县河口乡青山界饰面用板岩矿”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概况

项目名称:《贵州省锦屏县河口乡青山界饰面用板岩矿》

建设单位:锦屏县康源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锦屏县城西南河口乡境内

项目概况:贵州省锦屏县河口乡青山界饰面用板岩矿矿区范围由21个拐点坐标组成,面积1.1884km²,矿山设计的开采标高为+1272.28~+1130m,设计开采能力为58.4万立方米/年,设计开采年限12年,开采矿种为饰面板岩矿、建筑用砂,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锦屏县康源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平略镇八洋石材园区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龙工,联系电话:1898582646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贵州勘设生态环境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路89号金利大厦商业写字楼及商铺第B幢(B)1单元11层13号房

联 系 人:吴工,联系电话:1363907533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开展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反馈公众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报告书→报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对建设项目进行系统的分析,对项目建设期及建设后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进行定量计算。

②对建设项目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③预测及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④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⑤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可从以下链接获取。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请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发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

公示时间为:自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锦屏县康源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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