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青山界农业光伏电站500kV送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锦屏县青山界农业光伏电站500kV送出工程”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锦屏县青山界农业光伏电站500kV送出工程
二、建设单位:锦屏清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河口乡、平略镇境内
五、项目工程概况
工程主要建设青山界农业光伏电站500kV升压站~三板溪水电站升压站500kV线路,单回路,路径长度约为25km,60塔基,工程沿线途径锦屏县河口乡、平略镇。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锦屏清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王工
3、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敦寨镇经济开发区万人安置区14栋1号门面
七、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评机构名称:贵州鑫绿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人:吴工
3、电话:0851-84725486
4、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诚信北路81号大西南·富力中心A3栋1单元8层17号
八、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环评第一次公示——环境初步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第二次公示及公众参与调查——生态环境部门评审——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可以对本项目有关的事项,包括项目所在区域主要环境问题和相关的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意见。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参与书面问卷调查,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十一、公示时间
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锦屏清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