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等 11 部委局《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 〔2018〕179 号)和《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等五厅局关于统筹加强“油、路、车”污染治理的通知》(黔环气〔2021〕7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将重型柴油车OBD远程监控设备安装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OBD简介
OBD中文翻译为“车载自动诊断系统”,能了解发动机、后排放控制系统信息。通过对重型柴油车辆加装OBD远程监控设备,能有效掌握车辆排放的各项参数,以便当车辆出现排放异常后及时分析数据原因,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安装对象
车籍注册地为贵州省,单位、企业或个人所有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吨以上的,符合国Ⅳ和国Ⅴ排放阶段的重型柴油车(总质量3.5吨及以上,不含警用、消防等号牌)的柴油机动车辆。包含货车、渣土车、市政类用车(如洒水车、环卫车等)、物流车辆(含危化品车辆)、商混专用车、邮政运输车以及客运车、校车等。
三、时间安排
2022年6月底前安装完成。
四、工作步骤
1、车辆信息采集。相关部门单位、各分局分工负责,根据所管辖车辆信息,组织具备安装条件的车辆填报《车辆信息登记表》并进行核实,于4月25日前将填报完整的电子版报送至州生态环境大气和应对气候变化科。
全州范围内各重点用车单位,包括环卫、园林、邮政、学校、物流园区、长运公司、运输公司、商混企业等车辆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各分局填报《车辆信息登记表》,并确保内容真实、准确。
终端设备安装。根据上报的《车辆信息登记表》,车辆相对集中的单位、企业,可以预约进行集中上门安装服务;
与平台联网。州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对已经安装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实,并导入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立设备安装台账,让车辆所有人享受环保免检政策。
五、相关说明
1、OBD终端所上传的监控数据,不作为车辆超标排放的处罚依据,但对未安装OBD车载终端的营运车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大抽查抽测力度。
2、2022 年 1 月 1 日起,安装 OBD 远程排放监控并与省生态环境厅联网,且在一个排放检验周期内在线数据未超标的车辆,免于当次排放检验周期的环保上线检验。对免于环保上线检验的车辆,汽车排放检验机构不得收取排放上线检测费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贵州省汽车环保免检实施细则》(附件)
3、鼓励推行货主单位优先选择已安装OBD远程监控设备并排放达标的车辆参与经营运输任务。
4、本次设备完全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数量有限,优先对信息填报及时、准确、完整的车辆进行安装,安装时间截止到6月底。
特此公告。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郑俊秋 李旭娜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21日
附表
贵州省在用车环保免检报告(式样)
报告编号:HB52010020180118LVB456789X1234567 |
|||||||
基本信息 |
|||||||
检验机构名称(盖章): | |||||||
号牌号码 |
车辆生产企业 |
||||||
车辆识别代码(VIN) |
车主姓名(单位) |
||||||
车牌颜色 |
燃料种类 |
||||||
联系电话(手机) |
车辆型号 |
||||||
发动机型号 |
基准质量 |
||||||
发动机号码 |
最大设计总质量/kg |
||||||
发动机排量 |
额定转速/(r/min) |
||||||
发动机额定功率/kw |
累计行驶里程/km |
||||||
DPF |
PDF型号 |
||||||
SCR |
SCR型号 |
||||||
驱动电机型号 |
储能装置型号 |
||||||
电池容量 |
初次登记日期 |
||||||
车辆出厂日期 |
燃油型式 |
||||||
变速器型式 |
驱动方式 |
||||||
品牌/型号 |
使用性质 |
||||||
气缸数 |
OBD |
||||||
备注: | |||||||
检验机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XXX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免检原因:该车已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稳定且排放达标,经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认定免于环保上线检验。 免检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核发单位: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
|||||||
系统编号:20185201000118LVB456789X1234567 |
|||||||
重型柴油车(OBD)安装登记表
序号 |
车牌号 |
车辆类型 |
排放标准 |
整车重量 |
车辆所有人 |
联系方式 |
安装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