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黔东南州2025年第一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州生态环境局、州检察院、州法院、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林业局等10个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十一届州委常委会第178次会议及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要求,组织学习《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2024年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典型案例》等制度文件。各参会单位就各部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案件线索筛查、案件办理、当前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发言,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和办法。
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推动线索筛查常态化。要把线索筛查工作化被动为主动,继续加大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的排查力度。按时组织开展线索集中筛查和完善内部线索筛查机制,确保线索筛查工作做到全面、及时,线索筛查率达到100%。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损害赔偿工作机制。探索健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与损害赔偿“一案双查”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常态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损害赔偿案件启动率。三是深化部门协作联动,凝聚多方协同合力。畅通司法衔接渠道,探索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赔偿协议、司法确认、强制执行等程序的无缝对接。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其他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业务指导,加快形成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落地落实的强大工作合力。